中國西周時期,有一套飲酒禮儀,大致可概括為拜、祭、啐、卒爵。拜,先行拜禮,表敬意;祭,將酒灑一點在地上,祭謝大地的生養之德;啐,先飲一小口,品嚐並稱讚酒的美味,愉悅主人;卒爵:指乾杯,舉起酒杯一飲而盡。古人敬酒以後乾為敬。
同時,飲酒還要遵循時令、長幼尊卑順序,不可任意而為,以免醉酒失態,失禮損德,所以飲酒講究「禮飲三爵」,適可而止。如果國君飲酒不合時宜,臣子會斟酒自罰,以此勸諫國君。
春秋時期魯昭公九年,晉國大夫荀盈(又稱知盈或智盈)去世。
臣子剛死,還在停靈,尚未安葬,這天晉平公姬彪就在寢宮飲酒。大夫師曠、李調陪侍一旁,敲著編鐘演奏樂曲,為大王助興。
掌管膳食的杜蕢(音愧)從外面走進來,聽到編鐘樂聲,問宮人:「平公在哪兒?」宮人說:「在寢宮。」於是杜蕢登上台階前往寢宮,看到了這樣的畫面:平公正在飲酒,師曠奏樂,李調陪侍。
杜蕢斟一杯酒,請師曠先乾了這杯;又斟了一杯酒,請李調乾了這杯;繼而又斟了一杯,在大廳北面面對晉平公坐下來,飲完這杯酒。之後他走下台階,而且快步地走了出去。
晉平公見狀,不解杜蕢為何倒了三杯罰酒,但知道他想勸諫,於是急忙喊他進來,說:「蕢,看到你酌酒三次,一定有用意,也許是你想要開導我。我想你會有所勸諫,所以沒跟你說話;但你罰師曠喝酒,是為什麼呢?」
杜蕢說:「向來,子卯日不演奏音樂。知悼子(荀盈諡號)剛死,他家堂上還在停靈。這事可比子卯忌日大多了!師曠是主管奏樂的樂師,卻不告訴您這個道理,所以罰他喝酒。」
原來上古三代,夏朝末代國君桀王逃亡到山西安邑縣,於乙卯日死亡;商朝紂王於甲子日在宮中自焚身亡。所以後代帝王以此為戒,將甲子日、子卯日稱為「疾日」,這天都不演奏音樂,以示忌諱。知悼子是平公的近臣,死了還沒有下葬,杜蕢覺得這忌諱應當大於桀紂之忌,怎麼還能奏樂呢?
晉平公又問:「罰李調喝酒,又是為什麼?」
杜蕢說:「李調是君主身邊的近臣。為了一點喝的,一點吃的,就忘記匡正君主失禮之處,所以當罰。」身為國君的近臣,當國君出現不當的行為,近臣有職責規勸他。但是李調因貪吃酒食,忘了提醒平公現在是忌日,飲宴不合時宜。
既然如此,但第三杯酒,杜蕢是罰自己喝的。晉平公又不明白了。杜蕢解釋道:「我杜蕢,只是掌管膳食的官員,連刀具、羹匙之事都不應管,卻越權侵職,干預國君,為君上講防範失禮之事,因此罰自己喝酒。」
晉平公聽懂了這些話,說道:「我也有錯啊。請斟酒罰我吧。」於是,杜蕢洗乾淨酒杯,然後高高舉起。晉平公對侍從們說:「如果我死了,千萬不要丟棄這隻酒杯。應當永遠保存下來,為後人留下鑑戒。」
平公後來就將杜蕢高高揚起的這隻觶(音志)稱為「杜舉」。由此演變出一種飲酒習俗,每當眾人敬酒之後,都高舉酒杯,叫做「杜舉」。
據《禮記正義·檀弓下第四》卷九、《太平御覽·飲食部一》卷八百四十三.《禮記正義·玉藻第十三》卷二十九@*#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