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3月12日訊】5月報稅季將至,今年報稅有5大新規定,包含綜合所得稅稅率調整、股利所得課稅方式二擇一、調高扣除額標準、調整基本生活費保障,以及放寬健保費列舉扣除要件。安侯建業(KPMG)提醒納稅人,申報所得稅前應留意,才能合法節稅,為自己省荷包,少繳一些血汗錢。
中央社報導,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游雅絜表示,立法院去年通過稅制優化方案,今年報稅將適用新制。此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也調高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
游雅絜說明,2018年綜合所得稅稅率調整為5%、12%、20%、30%、40%等5個稅率,而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87年度以後年度盈餘所分配的股利或盈餘,可以選擇「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
游雅絜表示,如果是選擇「合併計稅」,就是將全戶股利及盈餘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全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反之,無論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各類所得採合併或分開計算稅額,全戶股利及盈餘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以全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類別所得的應納稅額加總,計算應繳稅額。
因此游雅絜指出,在股利課稅的選擇上,綜所稅稅率在30%及40%兩個級距的納稅義務人,選擇「分開計稅」較為省稅。
此外,稅改調高標準扣除額為12萬元,與配偶合併申報者為24萬;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等特別扣除額調高為20萬元,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則調高為12萬元。因此單身族年收入在40.8萬元以下、頂客族年收入在81.6萬元以下,以及收入在123.2萬以下、育有兩個未滿五歲子女的四口之家,都可以不用繳稅。
另外,納保法將基本生活費修改為「每人17.1萬元乘申報戶人數」與「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比較,如前者「每人17.1萬元乘申報戶人數」大於後者,差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再減除,有利扶養親屬多的納稅義務人。
最後,游雅絜補充,對於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勞保、國保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每人每年新台幣2.4萬元範圍內可列舉扣除。雖健保費不受金額限制,但都要符合「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才可列舉扣除。
不過,財政部1月份新頒令釋規定,以眷屬身分投保者,無論與被保險人是否為同一申報戶,其健保費均得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扣除,放寬健保費要求「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的規定。
也就是說,當家中子女都有扶養父母之事實時,實務上會協調讓最高所得者申報扶養,節稅效果最大;而由投保薪資最低者繳納父母的健保費,繳出的健保費會最少。以前因申報扶養和繳健保費的人不同,申報扶養者無法申報列舉扣除父母的健保費,但按財政部的新規定,父母的健保費都可以列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