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一,官方通過與上夾棍齊名的「上央視」,讓案件承辦法官王林清承認是自盜案卷,而罔顧這種「作死」行為在犯罪心理學上的無法自洽。既然王林清把案卷盜走,領導都已認為「只是沒找到」,事發3個月後,監控錄像被覆蓋,從此死無對證。王林清只要默不作聲就啥事都沒有了,他為何還四處張揚,非要把自己的「罪行」曝光,把自己弄死為止才心甘呢?所以只有一種可能,盜卷者另有其人。疑點二,據官方通報,2016年11月28日上午,王林清向上司程某某謊稱二審案卷丟失,程當即讓王林清仔細查找,無果。此後,程完全不著急找案卷,而是在次日讓王林清退出合議庭,直到兩個星期後的12月15日才慢悠悠的前去調看監控錄像。而按王林清此前「自保視頻」自述,程雖然聽說卷宗丟失後反常地「表現鎮定」,但還是當天下午就一個人去看監控錄像。顯然,王在自由狀態下的說法更合常理。至於程為何一個人去看錄像,道理你懂的。
疑點三,程某某說,當時認為案卷不是丟了,只是沒找到。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實在太低估民眾的智商。身為助理審判員,王林清的辦公室再大也大不到哪去。央視報導畫面也證實了這點。看官須知,這麼一個大案,其二審卷宗可不是一張紙,而是厚厚的一大疊,在辦公室彈丸之地,王林清有可能找了十幾遍都找不到嗎?
疑點四,官方調查說,從2011年立案到2016年年底5年間,王林清為該案審理做了大量工作,這是個給他帶來「成就感」的案子。但是,就這麼個久拖無果的案子,程某某卻突然要求王林清「加班起草」二審文書,道理何在?更有意思的是,這麼個小小加班要求,居然還被費了5年心血的王林清斷然「拒絕」了!
疑點五,調查報告說,王林清當時「偷走」的是合議庭工作電腦中有備份或可複製的案卷材料,並不影響案件繼續審理。試問,哪裡去找這樣「體貼」的故意干擾辦案方式?
其實,說到底,這個案件被盜的並非案卷,而是普羅大眾對中共法治承諾的信心。
這次政法委牽頭調查,由中紀委協助調查。從避嫌及作秀效果來講,與最高法院不屬一個系統的中紀委都要比政法委更合適牽頭。而且,中共政治局委員主導的政法委「協調」政治局常委主導的中紀委,以小馭大,完全不合中共家規。這樣的安排,只能說,中紀委的參與完全是來擺樣子的。
既然現在由最高法院的黨上級政法委來調查,最終出來這個奇葩結果也是意料之中。但是,儘管大家都明白,中共的所謂依法治國是隻紙老虎,只是沒想到這次號稱最高層級的司法調查居然如此公然造假,卻又坦然自若、擺出一副「你明知我在撒謊又能把我怎樣」的嘴臉,這才是令圍觀者對中共的所謂「法治」感到忍無可忍的地方。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