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12月21日訊】日前,加州車輛管理局(DMV)向公眾提前介紹了幾項即將從明年1月起實施的新法律,涉及到車輛買賣、酒醉駕駛罰款等問題。
根據AB 516新法,車管局將實行臨時車牌計劃(Temporary License Plate Program),經銷商在銷售新車或二手車,只要是未曾在DMV注冊過永久牌照的,都必須為客戶提供臨時紙質牌照。這項新法律的目的是協助執法部門以及停車和道路收費等機構,識別沒有車牌的車輛,並減少違規者的數量。
為加重懲罰酒駕者,從2019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期間,加州將根據SB 1046法律,在所有地區對多次酒駕(DUI)違規、甚至初犯酒駕違規卻造成人員受傷的駕駛員,實行在車輛上強制安裝一個吐氣酒測的“點火自鎖裝置 ”(Ignition Interlock Device 簡稱IID),為期12至48個月。據悉,該裝置是用來檢測駕駛人是否飲酒過量的,一經安裝在車內,駕駛員在啟動車輛之前,就必須先吐氣檢測體內的酒測值,如果超過法律標准,車子將無法發動。
目前在加州,新車在6年之內(按照車的年份往後推6年)有汽車尾氣檢測豁免權。而新實施的AB 1274法律,將把現有新車的豁免年限從6年改成8年。
新唐人記者景雅蘭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