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四年 紀欣然案最末位被告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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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8年12月04日訊】週一(12月3日),洛杉磯市刑事法院(Clara Shortridge Foltz Criminal Justice Center),針對2014年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命案的第四位也是最後一位被告阿爾貝托·奧喬亞(Alberto Ochoa),正式開庭審判。代表紀欣然家屬的律師蔡玟慧表示,時隔四年,希望審判結果能告慰受害者家屬。

現年21歲的奧喬亞,在案發當時只有17歲,屬於未成年,若在未成年法庭受審,最重刑罰只能被監禁至25歲,加上加州通過57號輕罰未成年罪犯的法案,即便犯下最重罪,也只能從輕量刑。

紀欣然家屬律師 蔡玟慧:「法官在青少年法庭的認定還是認為,這樣一個很重大的案件,不是應該在少年法庭,而是應該照原初地方檢察官的決定,將他送回成年法庭,」

蔡律師提到,被告曾在青少年法庭提出醫療診斷,證明作案時心智不健全,且沒有前科,只是剛好出現在錯誤的時間和地點,以尋求法官同情。

紀欣然家屬律師 蔡玟慧:「後來檢方也做了努力,認為說他們在醫生方面的證詞是有瑕疵的。」

本次庭審目前還在篩選陪審人員的階段,法官預計審判過程將需要10至14天的時間。

紀欣然家屬律師 蔡玟慧:「不管是什麼樣的一個犯罪,你是要付出一個很嚴重的代價。因為如果沒有這樣一個訊息出來,那可能很多年輕人。尤其法律越來越鬆,尤其在整體來講,不要講加州,美國整體對青少年的犯罪還是蠻寬容的,就是說他們犯罪之後有很多機會。他們就不會很警覺,也不會很珍惜他人的生命的可貴。」

2014年7月24日,南加大電子工程系24歲的研究生紀欣然,在返回公寓途中遭到一夥西裔青少年打劫,回到公寓後死亡。四名青少年被以謀殺罪起訴。除了奧喬亞,前三位被告,有兩名以一級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不可假釋,一名被判15年至終身監禁,服刑15年後將可能被移民局(ICE)遣返出境。

新唐人記者王姿懿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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