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中華文化中警戒色慾故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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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0月30日訊】神傳文化,五千文明,重德行善,敬天知命,名利無執,色氣看輕,尤以色慾,三教嚴明,十年文革,逆天而行,批判古聖,殘害精英,德風日衰,禮樂潰崩,燈紅酒綠,盡顯魔性,魔性不除,彼岸難登,色慾不去,地獄中行,勸君回頭,欲寡心清,前車之鑒,善惡隨行。

二十一、壽康寶鑒

《壽康寶鑒》原名《不可錄》,據書中記載,為繁陽馮太史所輯,其後由謝漢雲重訂。其中記載各類戒淫格言以及明清時期福禍案等,是警戒色慾的勸世善書,其後屢經重刊。下面摘取其中幾則故事:

(一)福善案:餘杭陳醫

餘杭陳醫,有貧人病危,陳治之痊,亦不責報。後陳因避雨過其家,其姑令婦伴宿以報恩,婦唯唯,夜深就之曰:「君救妾夫,此姑意也。」陳見婦少而美,亦心動,隨力制之,自語曰:「不可!」婦強之,陳連曰:「不可不可!」坐以待旦,最後幾不自持,又大呼曰:「不可二字最難!」天明遁去。陳有子應試,主試棄其文,忽聞呼曰:「不可!」挑燈複閱,再棄之,又聞連聲呼曰:「不可不可!」最後決意棄之,忽聞大呼曰:「不可二字最難!」連聲不已,因錄之。榜後召問故,其子亦不解,歸告父。父曰:「此我壯年事也,不意天之報我如此!」

(二)禍淫案:李登

李登,年十八為解元,後五十不第。詣葉靖法師問故,師以叩文昌帝君。

帝君命吏持籍示曰:「李登生時,上帝賜玉印,十八發解,十九作狀元,五十二位右相。緣得舉後,私窺鄰女,事雖不諧,而系其父於獄,以此遲十年,降二甲。繼又侵其兄屋基,至形於訟,又遲十年,降三甲。後又於長安邸中,淫一良家婦,又遲十年。今又盜鄰女,為惡不悛,祿籍削盡,死期將至矣。」

師歸以告,登遂愧恨而死。

(三)悔過案:嘉靖某生

明嘉靖間某生,東鄰一婦甚艷,屢屢流盼,一日乘夫他往,穴牆招生。生亦心動,問從何來?婦哂曰:「君讀書人,豈不憶逾東家牆乎?」生取梯而上,忽轉念曰:「人可瞞,天不可瞞。」遂下。婦又趨於故處婉挑,生復情動,重梯而上,已騎牆欲過矣,又忖曰:「天終不可瞞。」急下,扃門而出。

次年鄉試北上,典試者進場之夕,秉燭獨坐,忽聞耳畔言曰:「狀元乃騎牆人也。」及榜後詢及,始悉前事。

讚曰:善書行世,上格蒼穹,警戒色慾,此乃大成,明若觀火,君子力行,斬斷色絲,跳出迷情。神傳文化,金光點點,歷代君子,身行檢點,影響時風,後世流轉,今舉幾例,掛一漏萬,如來法語,老子巽言,孔聖戒色,諄諄勸善,邪黨惡毒,文化斬斷,當今之世,愈加濁暗,善惡有報,天祐良善,無神惡論,害人不淺,世人可知,自己來源,快找真相,大法已傳。

(全文完)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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