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為何比范冰冰「冤」?傳因得罪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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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0月04日訊】范冰冰逃稅案終於落地。官方3日通報,范冰冰繳納8.8億人民幣罰款可免予刑責。對此,網民紛紛為大陸名星劉曉慶打抱不平,認為她當年坐牢坐的好冤。據悉,當年劉曉慶之所以入獄,是因為遭江澤民陷害。

10月3日,中共稅務機構公布,范冰冰只要繳納8.8億人民幣罰款,將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范冰冰因巨額逃稅而免除刑責,網民紛紛與知名演員劉曉慶做對比,直呼「劉曉慶坐牢坐的好冤」。因為按官方公開的逃稅金額來看,范冰冰的逃稅金額達劉曉慶的18倍。最終結果卻是,范冰冰認罰了事,而劉曉慶卻為此坐牢400多天。

當年稅務機關調查報告稱,劉曉慶和她的公司,採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1458.3萬人民幣。

2002年7月,劉曉慶被逮捕,2003年8月,被取保候審。劉曉慶在監獄中共呆了422天。

對比兩人的遭遇,中國律師直言,范冰冰免除牢獄之災得益於新稅法。

北京資深律師劉巧玉發文說,中共在2009年對刑法201條偷稅罪進行重大修改,逃稅罪取代偷稅罪,加之范冰冰屬於初犯,只需繳稅款及滯納金,將「不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外界分析,劉曉慶與范冰冰不同,除了中共舊的稅法之外,更重要的一點,她得罪了時任中共黨魁的江澤民。

根據早期報導,1993年國稅局就開始掘地三尺查劉曉慶的賬,但沒查出毛病,貼身跟蹤她的人問:「你到底得罪了哪個大人?」

新華網1996年報導,劉曉慶出現偷漏稅問題。當時《北京青年報》刊文質疑,這不是笑話嗎,1993年查時沒偷稅,1996年卻敢於讓賬目出了毛病?

知情人士說,在劉曉慶一案中,關鍵人物是其公司的王建中,以及與之配合的還有一位李姓女子,二人聯手為司法機關提供了最「致命證據」,陷害劉曉慶「偷稅漏稅」。這就是為什麼1993年沒問題,1996年賬面有了問題的原因。

事實上,王建中是江澤民安插進劉曉慶公司的,目的就是報復陷害劉曉慶。

2002年底,劉曉慶案還沒有結論,江澤民已讓人把她的所有房產都變賣了,使得她無棲身之地。江還讓辦案的人直截了當地告訴劉曉慶,只給她留一條命,條件還是讓她閉嘴。

這段恩怨要從鄧小平掌權時說起。據報,當時劉曉慶是中國最紅演員,也是鄧小平家中的座上賓。江得知後百般討好,滿口「曉慶妹妹」,劉曉慶則以「江叔叔」回應,讓江碰了一鼻子灰。

劉曉慶曾在鄧小平家中擠兌江澤民說:「您一天兵都沒當過,曉慶我還拿過槍呢。」「您還拿槍啊,您應該閃遠點兒,您別走了火把自己的大肚囊子給崩了!」在眾人的鬨笑聲中,江澤民抱着肚子笑說:「曉慶妹妹真幽默!」不料卻懷恨在心,得勢後,馬上開始着手報復劉曉慶。

劉曉慶曾不止一次表白:「我不是一個喜歡炒作的人,到今天我可以自豪地說:我的一生中沒有過不仁不義,沒有任何潛規則。」

外界認為,不肯做江澤民的情婦,是劉曉慶蒙冤入獄的最大原因。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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