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9月28日訊】備受外界關注的江西贛州明經國因抗強拆殺村官案件,27日一審公開宣判。明經國被贛州中院判處死緩。觀察人士認為,官方此次「刀下留人」是基於輿論壓力而作出的有限妥協。被告家屬則認為裁決不公平,完全是站在政府一方。
江西十八塘鄉樟坊村村民明經國,鏟殺了帶隊強拆其房子的當地官員一案,8月30日再次在贛州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未當庭宣判。9月27日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認定被告人明經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贛州中院官方微信當日發布消息,否認官方強拆明經國的房屋,稱只是挖掘機司機在拆除附近民房時,「操作不慎」令明經國家房屋的部分瓦片損壞。還稱拆屋符合相關規定,死者卓宇沒有過錯。
明經國兒子明邦偉對自由亞洲表示,父親在庭上不服裁決,當庭表示要上訴。
明邦偉說:「聽到這個結果,立馬說要上訴,說冤假錯案。(判決書)十分偏向政府。這個事情很不公平。我出來之後,劉文華律師也說了,說那個情節可以從輕量刑的,最後都沒有減輕。就是他要掩蓋政府的臉面,把我們弱勢社群給壓下去。」
家屬反駁法院的判案依據。
明邦偉說,「咱們政府敢做的事情都不敢承認,這社會哪有公平?他拆了我們的房子是明白事實,他們難道就沒有錯?我們和對方面對面都不認識,怎麼會是故意呢?」
明邦偉表示,父親不承認「故意殺人」,而地方政府則一味推卸責任,稱拆遷行動是由村委帶人實施的:「我家房子在小組的中間,這麼多房子為什麼不拆,拆到我家中間這間房子來?政府一直把責任推到村委會,這個(故意殺人罪)我爸肯定不認,怎麼故意了?」
辯護律師劉文華對財新表示,一審判決對於案發背景、被害人過錯在先等因素未予認定,將繼續為明經國辯護。
律師聞先生稱,判處明經國死緩,是雙方都有所妥協。他說,根據中共司法的現狀,明經國因年齡偏大,不能為監獄創造利潤,反而會被監獄當成負擔,所以不排除可能會提前出獄。
明經國殺死鄉官事件發生於2017年3月17日,明經國在鄉人大主任帶隊強拆其祖屋時,用鐮鏟將其襲擊身亡,其後明經國被以「故意傷害罪」刑拘,之後又被以「故意殺人罪」批捕。
該案去年11月舉行過一次庭審,當時,家屬及辯護律師都被趕出了法庭。後明經國的辯護律師劉文華申請,對明經國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鑑定。經過補充鑑定,該案於今年8月30日再次開庭審理。
明經國殺死鄉官事件發生後,許多網友同情他的遭遇,為他聲援,認為他屬於正當防衛,「殺了賈敬龍,還有後來人」。
2015年,河北男子賈敬龍因反抗強拆殺了村支書,2016年被執行死刑,引發民憤。隨後數天,中國各地接連發生多起殺村官事件。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