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優步司機槍殺恐嚇者 警方:你有權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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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8月31日訊】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男子近日誤判女友上了優步車,威脅優步司機要打死他。結果司機為自衛開槍打死了該男子。當局稱之為「典型的不退讓法案件」,因而不予追究法律責任。

據波爾克(Polk)縣警長辦公室週三(29日)在新聞發布會上稱,38歲的優步司機羅伯特·韋斯特萊克(Robert Westlake),週二(28日)早上從佛羅里達州鄧迪(Dundee)市的一家酒吧接走一名女子。

當局說,34歲的傑森·博克(Jason Boek)目睹優步車接人的過程,他誤以為那名搭乘優步車的女子是他分分合合多次的女友,其實他的女友已經回到酒吧。博克非常生氣的發短信給女友,並聲稱他要揍優步司機。

來自優步司機車上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一輛福特皮卡車在優步汽車前面,試圖讓優步車減速。然後,兩輛車停了下來。皮卡車司機就是是博克,他走出汽車,威脅優步司機韋斯特萊克說:「你知道我有一把手槍,你要我……射殺你。」

當博克走近優步司機韋斯特萊克時,手裡拿著一個物體,大約6秒後,韋斯特萊克用一把0.40口徑的手槍向博克的胸口射擊。

然後,韋斯特萊克打電話給911,並試圖幫助博克進行心臟復甦術(CPR)。

韋斯特萊克在與911電話中說,「他把我擠出了公路,從車裡跳了出來」,「我不能離開。」「他朝我走來,喊道他拿着手槍,並伸手去拿。」

警長辦公室後來確認,博克手裡拿的是一隻手機。當局稱,韋斯特萊克是一名隱蔽武器許可證的持有人,並是一名持有執照的武裝保安人員,他剛剛從警察學院畢業。

波爾克縣警長辦公室的警長賈德(Grady Judd)表示,「你有權保護自己。這是一個典型的不退讓法(Stand your ground Law)案例。」

警長辦公室表示,司法長官想要澄清這一點:「這是給社區衝動的人的一個信息:不要做那種事,」賈德說,「好人帶着槍,他們會朝你開槍的。」

波爾克縣警長辦公室週四(30日)表示,不打算對韋斯特萊克的案件提起訴訟,但韋斯特萊克正在配合調查,還在等待博克屍檢的結果。警長辦公室表示,調查結果將轉發給國家檢察官布萊恩哈斯辦公室(Office of State Attorney Brian Haas),該辦公室的管轄範圍包括波爾克縣。

優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對這一不幸事件感到難過,並將繼續與警方合作調查。」

該公司的政策是禁止司機和乘客在使用優步應用程序時攜帶槍支,除了當地法律允許之外。韋斯特萊克被停止使用該應用程序。

不退讓法

佛羅里達州的「不退讓法」(Stand your ground Law)規定,如果人們認為必須使用致命武力來防止死亡或嚴重傷害,那麼人們就沒有「退讓義務」。

美國現在大多數州都有某種形式的「不退讓法」,這是一條公民自衛法。根據這項法律,涉及人身安全受到攻擊時,使用致命武力「自我防衛」,這種情況下將免除刑事指控。

美國還有一項法律「城堡法」(Castle Law/Castle Doctrine)(又譯為「堡壘原則」或「居所防禦法」 defense of habitation law),賦予公民進行防範和對抗的權利。比如,在特定情況下,被侵犯人可以對入侵其宅邸(在某些州,也可以是機動車或工作場所等合法空間)的進犯者使用武力,甚至是致命武力,而對其所造成的後果,將免於法律責任且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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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紅報導/責任編輯:程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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