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秉中:中國疾控中心繼續鼓噪「不合格疫苗不等於對人體有害論」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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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7月25日就「問題疫苗」發表了《淺析〈環球時報〉「權威聲音論」和疾控中心「不合格疫苗無害論」》一文,嚴正指出,中國和廣東省疾控中心稱不合格疫苗對身體無害論的荒誕不經,但未引起關注,反而在媒體上爆炒再老調重彈。

這種以犧牲注射不合格疫苗孩子的健康為代價,為不合格疫苗站台,不能不令人懷疑其叵測用心。

出於從事健康研究和疾病干預的職責,儘管我近10年來,因揭露河南省大搞「血漿經濟」,導致愛滋病氾濫成災惹惱當局言論被徹底封殺情況下,面對「問題疫苗」危機」,特別是頗有一定影響力的人偷換概念,給不合格疫苗披上一層美麗外衣粉飾太平的混淆視聽,令我不能沉默,不得不藉助境外媒體發聲。

理由之一是:以兩個模棱兩可的字眼,把水攪混玩文字遊戲,是讓不明就理的受害者在不明真相時成為俘虜接受他們的「高級黑」。

近日,中國疾控中心通過媒體不厭其煩地反覆說,「長春長生」兩批次白百破疫苗「效價」不合格,很可能是疫苗效果部分失效或者完全失效,喪了免疫力,可能影響免疫保護效果,云云。

這裡我要特別指出的是,效價是指疫苗使人體產生特異性免疫力的能力,這是合格疫苗最核心的重要指標,是決定疫苗免疫力高低和有效無效的決定性因素的分水嶺。如果效價不合格,那就是假冒偽劣產品,沒有二話可說,必須採取強制手段踢其出局。

在此我還要指出,他們上述僅僅兩句話,就出現了兩次「可能」的字眼,這絕不是什麼語誤,而是用模棱兩可的字眼打擦邊球玩貓膩,在受害者還沒省過神時兜售私貨,達到為不合格疫苗解圍,助其擺脫困境的目的。

要知道,生產疫苗有比生產藥品更為嚴格的要求,效價不合格無疑就是必須淘汰的假冒偽劣產品,這裡不存在「可能」,更不會存在兩個「可能」。也就是說,在決定疫苗關鍵指標上絕不能牽強附會地使用含糊其辭而含飴弄孫的字眼將黑變白。

本應把捍衛生產合格疫法典的「金科玉律」為已任,但卻以「添油加醋」手法為不合格疫敞開大門充當「保護傘」,其用意除了為其大開綠燈沒有別的解釋。

這種在關乎億萬孩子健康和生命安危的疫苗上玩遮眼法的文字遊戲,可以欺騙被蒙在鼓裡的中國受害者,但欺騙不了當今文明世界和國際輿論。

理由之二是:把不合格疫苗美化為無害,是作祟者明知有害卻又昧著良心說無害以售其姦。為了這個,中國疾控中心在說了兩個「可能」之後,還意猶未盡,又胸有成竹地說,疫苗「效價「不合格不等於接種後會對人體有害」,還說「接種該兩批次疫苗安全性指標符合標準,安全性風險沒有增加」。

我認為這簡直是胡芻八咧,滑天下之大稽。

既然已經定義為不合格疫苗了,那就表明此疫苗沒有達到生產疫苗法典規定的應有指標,當然就是假冒偽劣必須淘汰的產品。在此前提下,竟然大言不慚地瞪著眼睛說「不合格疫苗無害」和「安全性指標符合要求,安全風險性沒有增加」的瞎話。

作為比藥品還要嚴格的疫苗,必須絕對按照世界衛生組織頒布的生產疫苗的法典辦事,釘是釘鉚是鉚,絕不能有任何瑕疵,來不得半點的投機取巧和偷工減料,這樣才能拿出讓國人放心的疫苗。

「長春長生」出廠的效價不合格的疫苗,能大搖大擺又堂而皇之地出廠,而層層把質量關的各環節都失守了,還被不太識貨的國家和省級疾控中心採購,這是違背和逾越越了國際共同遵守的法典的明證。

既然中國疾控中心振振有詞說「不合格疫苗無害」,那就要問,你們能拿出作為「不合格疫苗無害」的調查數據嗎?

令我驚異的是,「問題疫苗」剛剛曝光,你們就順手牽羊拿出只有調查才能有「無害和無風險」的結論,而且這樣的結論起碼至少應有千八百例樣本量,才具有統計學意義,可是,沒過兩三天,如呼風喚雨般信手拈來的結論就出籠了,即使孫悟空也做不到,有誰能相信這是「真貨」。

只有臆造才能有那個結論。這表明,你們不僅對「問題疫苗」真相造假,而且對不合格疫苗的「無害和無風險」的結論也造假了。

常言道:沒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尤其作為一般常識,誰都知道問題的結論應當出自調查之後,絕不會出自調查之前。然而,中國疾控中心為了急於拿出「無害和無風險」的結論,竟鬼使神差地顛倒得出結論的順序,如此「急中生智」,讓人忍俊不禁,只能一聲嘆息了。

當然,他們這樣做也有其邏輯,只有「先入為主」,才能「先聲奪人」,藉以佔據言論制高點,達到掩蓋真相,欺騙受害者的目的。此手法是心懷鬼胎的人慣用的伎倆,這在中國並不鮮見。

可惜,偷雞不成反蝕米弄巧成拙,不輕易間演了一出作賊心虛惡人先告狀的一幕。

坦率地說,就中國「問題疫苗」如此嚴重而論,我認為其責任不能都扣在「長春長生」頭上,作為既從事疫苗採購同時又負責預防接種於一身的疾控部門而言,你們把大量的不合格疫苗採購來,又由你們組織基層衛生院所一支支打在無辜的孩子身上,難道就沒有一點責任嗎?

本應站在受害者一邊,給孩子應有的愛,不知道是什麼驅動力,竟背叛自己神聖的救死扶傷使命,跑到罪惡者一邊去站隊。本應在災難面前勇於擔當,卻推卸責任,為「問題疫苗」氾濫成災自己應負的那份責任洗清身。

這無異於往白白挨一針孩子針眼上撒鹽。凡是有正義感的醫藥衛生人員,會對此感到不好意思。

理由之三是:不合格疫苗是否真的對接種的孩子健康無害,我認為其發言權不都在中國疾控中心手裡,涉及到公共衛生和臨床各個學科,而兒科專家應是首席。

涉及發病抽搐,要請神經科和內科專家,涉及腎結石要請泌尿科專家,評估對孩子的生長發育,要請內分泌科、骨科以及營養學專家;在做出診斷過程中又離不開血液檢驗和影像學以及病理學專家的參與。

就是在公共衛領域,還必須有流行病學和衛生統計學專家的參與。簡言之,醫學界各個方面的專家都有發言權,這樣才能得出最後的最有權威的公平和正義的結論。

理由之四是:「領導批示」不能賣關子,只有鐵肩擔道義才能防微杜漸。

人類近百年來自從有了疫苗,才有了是給孩子構筑預防疾病的第一道防線的萬里長城,讓他們一出生就享有為他們打下牢固健康根基有望茁壯成長。可見,只有守住疫苗質量才是重中之重。

如果孩子一出生打的是不合格疫苗,給孩子打的健康根基,本應是鋼筋混凝土,可是實際卻是沙子和爛磚頭建起的豆腐渣工程。一旦傳染病象洪水一樣襲來,會被洪水給沖得唏哩嘩啦,沒有誰能倖免於難,其後果不堪設想。由此可見,疫苗的質量就是孩子的生命線。

然而,對導致「問題疫苗」一再發生的賣關子的「領導批示」,不能不說是造成「問題疫苗」的罪魁禍首。前後10年間發生的「問題疫苗」危機,無一不是在「領導批示」下由發生、發展又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其模式則是「問題疫苗」事件一發生,就率先發出賣關子的「領導批示」,緊跟其後就是掩蓋真相,繼之就是封鎖信息,再一舉措就是對舉報的記者、維權律師和受害上訪者的維穩,甚至一一被關進班房。所有這些則成了「領導批示」賣關子的標配。

如果說「絕不姑息」和「一定要給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待」是真的,那麼今天最應該做到的,就是給曾經被判刑的記者、維權律師和上訪蒙冤被判刑的受害者平反昭雪並給予賠償,這才是人民看得見又摸得著的取信於民的承諾。

然而呢,中國最早關注疫苗受害人的維權律師唐荊陵至今還在獄中。最早從事毒疫苗將其曝光於天下的記者王克勤,至今還戴著罪犯的帽子;被判刑的受害者也是如此下場。

所有這些不都是反映出的「領導批示」,如今不是還在繼續空口說白話騙人賣關子嗎?連不費吹灰之力就能給上述幾位平反的事都不做,怎能讓人們相信說得比唱得還好聽的「領導批示」是真的?又怎能讓人們相信「問題疫苗」悲劇不會重演呢?

鑒於「領導批示」一次次都是賣關子,不僅不管用,反而導致悲劇衍生為更大的悲劇,如果再來幾次「問題疫苗」的危機,這樣賣關子的政權非垮臺不可。

要想災難不再重演,僅就「領導批示」這一點來說,首先,應承擔全部責任,對災難發生作出檢討,在此基礎再對災難的救助作出部屬,這樣才能有效地動員全國人民迎難而上,將危機風險消滅在萌芽中。

再者,一定要保護最先勇於舉報和上訪討說法的受害者。苦楚只有最先深知受苦受難族群痛痒者的人,才是最先向政府報警的人。凡是對其打壓者,如果政府均以助紂為虐論處,就不愁把產生悲劇重演的土壤產個一乾二淨。

其三,就是要充分發揮媒體對領導者行使輿論監督權。這是確保和防止「領導批示」賣關子的一副良藥。

媒體監督是任何別的什麼都無法取代的特殊功能,是傳遞信息和報警的生力軍。如果以媒體都姓黨為由,只聽新華社一家之言,不允許媒體從各個不同角度獨立報導,這就等於堵塞了能及時發現又能及時有效傳遞信息獨特的通道。

如果歸局一改多年來對全國成千上萬家媒體獨立報導的禁令,充分發揮各地媒體應有的作用,即能有效監督和鞭策領導,也能動員全國人民齊心合力共度難關,也就是沒過不去的坎,從而也讓以血付出的沈重的難以計算的巨額學費沒有付諸東流。

前車之鑒後事之師。以此警示後人,從此不再重蹈覆轍,又何樂而不為呢!

原中國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長陳秉中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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