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7月05日訊】中共官媒週四通報,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前經偵支隊長胡志國,涉嫌受賄開庭受審。胡志國曾自稱一身匪氣,「家裡除了鹽,什麼都要人送」。
指控稱,胡志國在長沙公安系統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刑事立案、案件處理、變更強制性措施、治安、維穩、扣押款物處理、公安內部車輛牌照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710多萬元。
2017年9月,胡志國被審查,2018年4月,被起訴。
胡志國曾任長沙市公安局郊區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所長、分局副局長、長沙縣公安局局長、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局長、長沙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經偵支隊長等職。
另據《明慧網》報導,胡志國任職期間,當地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迫害甚至酷刑致死,胡志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胡志國還因此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