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神安排,不要著急」故事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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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6月09日訊】

一、家中發生的事,是神的安排

杜某與李德裕(唐大臣,787-849年),同在中書省為相。有一天,李德裕對杜某說:「你家有個異人,為什麼不讓他來我家一訪呢?」杜某說:「我家沒有什麼異人呀!」李德裕說:「你試著想想。」杜某說:「只有個外甥,從遠方來求官職的。」李德裕說:「就是他了。」杜某回到家,就讓外甥去謁見李德裕。

李德裕向他問起自己的祿命如何?那人說:「太尉您位極人臣,還有什麼必要詢問呢?凡是人的細微小事,都有定分,何況功勳和爵祿這些大事呢!但我可以談談你家中的小事,來證以小見大之理。明天中午,有頭白獸從南邊屋裡出來,有個小童,梳著丫髻,身穿紫衣,年方七歲,手執竹竿,共九節,長五尺,驅趕那白獸,那白獸便又往南跑走。這小童不是您宅中的人。您試著等候應驗此事。」

等到第二天中午,果然有一隻白貓,從南屋而來,有個丫髻紫衣的小童,去驅趕它,白貓又往南跑走。

李德裕便立即召來小童,詢問他的情況,小童回答說他七歲。再數他手中拿的竹竿,長五尺,共九節。那小童是宅外隨從的兒子。那人所預測的話,與後來所發生的事實,沒有絲毫差錯。從此可以看出,事無大小,確然都是天定。 (出自《聞奇錄》)

二、出門在外的大小事,也是神的安排

太府卿崔潔在長安,與進士陳彤,一起去街西尋訪親友。陳彤能預知,崔潔不信,臨出門時,陳彤說:「我與足下,將會在裴令公亭吃魚膾。」

崔潔不信,笑而不應。他們走過天門街,看見賣的魚很鮮。崔潔早把陳彤的話忘了,便說:「我們出去玩,閒著沒事,還不如吃魚膾呢!」就讓隨從取錢買魚,買了十斤。崔潔問:「可以去哪裡做魚吃?」左右的隨從說:「裴令公亭子,離此很近。」於是便派人先去安排。

及至他們到了亭子下馬,崔潔才想起陳彤的話,大驚道:「到哪裡去找人切魚膾?」陳彤道:「只要借到刀和砧板,當有第一部的樂師來,幫我們做魚。」

過了一會兒,有三四個穿紫衣的人,到亭子裡來遊覽。一個人見了魚,說:「這魚真是新鮮極了!二位莫非是想做魚膾麼?我精通這手藝,為您們代勞吧。」一問,他原來是梨園第一部的樂師。其他幾個人,這時都離開了。這位樂師便解衣操刀,極其敏捷。魚膾即將做成,陳彤說:「這魚膾只有我與崔兄吃,我預計那位樂師人,是吃不成了。」

魚膾剛做成,忽然有使者來招呼道:「皇上駕臨龍首池,召喚第一部的樂師前往!」做魚膾的那位樂師,連忙拿起自己的衣衫腰帶,望門而跑,連告別也來不及。此刻,崔潔很是驚異。

兩人吃完,陳彤又說:「過一會兒,有東南三千裡外的一位九品官來此,得半碗清湯喝。」陳彤的話,剛剛說完,延陵縣尉李耿來到,他準備前往赴任,因與崔潔是表親,探知他在裴令公亭子,所以特來告辭。陳彤和崔潔,正在吃著魚。崔潔問:「還有魚膾麼?」左右答道:「已經吃光了!只有清湯少許。」崔潔大笑道:「快取來,給李耿少府喝。」於是李耿喝了半碗清湯而去。李耿任延陵縣尉,正是九品官。

這一切,都被陳彤預測言中了。可見人生在外,所遇所食,無論大小事,在冥冥之中,也是神已經定好了的! (出自《逸史》)

三、生命的歸宿,更是神的安排

唐德宗貞元年間,有個人名字叫李生,家住在河北,自少有膂力,恃氣好俠,不拘小節,常與輕薄少年交遊。到了二十多歲,才痛改前非,刻苦讀書,所作的詩歌,很為人稱讚。屢任河北官職,後來擔任深州的錄事參軍。他的風度儀表,都很漂亮,善於談笑,精通吏事,廉謹能幹,至於擊球飲酒,都很在行,因此很為太守欣賞。

當時王武俊,為成德軍節度使,仗恃立有軍功和擁有兵眾,不顧法度,所轄各州的長官,都很怕他,都不敢正眼相視他。

王武俊曾經派他的兒子王士真,巡視所屬各州。王士真來到深州,太守大擺酒宴,在他住的地方準備了伎樂,來款待王士真。太守害怕王武俊,所以侍奉王士真的禮節,非常周到,又擔心酒宴上有人喝醉而衝撞了王士真,所以自己的僚屬賓客,一個也不敢召請陪宴。

王士真非常高興,覺得別的州,都不如深州招待得殷勤。酒喝到了半夜,王士真才說:「多蒙太守厚待,但想盡歡於今夕,豈能沒有嘉賓?望能召請。」太守道:「我這偏僻州郡,沒有名人,畏懼副大使(當時王士真為副節度使)之威,不敢以別的客人陪宴,只有錄事參軍李生,還可以侍奉談笑。」王士真道:「就請他來吧。」

李生進來,趨前而拜。王士真一看到他,臉色就很難看。而命李生坐下,李生越是恭敬,王士真就越是不高興,瞪眼挽袖子,再也沒有先前的高興了。

太守恐懼,不知說什麼好。再看李生,神情不安,汗流滿面,連酒杯都拿不住。滿座的人,都不禁愣然。一會兒,王士真斥令左右:「把李生捆綁起來,下到獄中!」左右的人,便立即把李生急忙牽出,枷拷入獄。

少頃,王士真歡飲如初,直到早晨,方才罷宴。

太守又驚又懼,便偷偷派人,到獄中詢問李生道:「您的表情很恭順,而且連話都沒有說,本不會忤犯王士真。但他為什麼一見你就生氣?你知道是怎麼回事嗎?」

李生悲泣很久,才說:「佛家講報應之理,我現在才明白。我年輕時很窮,無以為生,因此好與俠士交遊,往往掠奪鄉裡人的財物。我經常馳馬挾弓,來往於大道,日行百餘裡。有一天,我遇見一個少年,騎著騾,帶著兩個大行囊。我為了貪得他的財物,看左右兩旁,全是萬丈懸崖,而天色已經昏暗,便用力把那位少年,推下崖去。於是急忙把騾子,趕到一座旅店,解開行囊,得到繒綺百餘段。從此家中稍微富裕。從此,折斷弓矢,閉門讀書,出仕為官。到現在已經二十七年了。昨晚太守您命我參加王公的宴會,進去之後,我看王士真的面貌,正是我當年殺死的那位少年。一拜之後,心中慚懼,自知必死在旦夕之間。現在我是伸著脖子等死,還有什麼話好講?這都是報應啊!」

有頃,王士真酒醒了,急忙召令左右:「到李生處,取其首級。」左右便在獄中,斬下李生的腦袋進上,王士真熟視而笑。

既而又與太守,在他府上大設酒宴。酒醉,太守趁著王士真高興,便起身道:「在下不才,得為一郡之守,而副大使巡查弊政,寬大而不加罪。昨日副大使命我召請其他客人,屬郡僻小無客,不足以侍陪歡宴。竊以李生善於飲酒,所以召他來,而李某粗蠢,不識禮法,得罪明公,這實是在下之罪。如今明公既已殺了他,這自然是對的。但我還有所不明,鬥膽問一句,李某究竟犯了什麼罪,望您予以明教,以作為我今後的教訓。」

王士真笑道:「李生並沒有罪,只是我一看見他,就心中憤然,當時已有殺他之意。如今已經殺了他,我也不知道所以然!您不要再說了。」

及至宴罷以後,太守悄悄詢問王士真的年齡,則為二十七歲,原來李生殺死少年的那年,那位少年就接著出生於王家,取名為王士真。

太守驚嘆很久,於是用自己的錢財,厚葬了李生。(出自《宣室記》)

──轉自《正見網》有刪節

(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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