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5月25日訊】互聯網有史以來最嚴格的數據保護條例,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週五正式實行。這一條例不僅和歐盟人有關,歐盟以外的公司和政府部門,只要是與歐盟有商業關係的,都可能受到影響。
數字化協會 政策問題顧問 尤利安·要實:「面對消費者需要解決的所有問題,新條例無疑值得慶賀,因爲新保護條例在整個歐盟都有效。」
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本週五正式啟動,新條例取代了舊的《歐洲數據保護指導》,要求公司給予用戶更多的數據控制權利。
比如,社交網絡公司在使用客戶數據前,必須征得客戶同意,不能再隨意給客戶發送推廣郵件。
歐洲數據保護委員會主席 耶里內克:「客戶必須是自願同意的。必須書面寫下來,而且客戶能看懂。不能只是通過律師,人們得能看懂。如果是強迫同意,那就不是同意。」
新條例也強化了對青少年的保護,比如13歲至15歲的青少年,需獲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方能使用某種網絡服務。
違規公司將面臨最高2000萬歐元,或其全球年收入4%的鉅額罰款,以較高者為准。
新條例適用於所有規模的企業,非政府組織,和政府機構等。
對於資源有限的小企業,新條例帶來新問題。
英國雪莉水產公司總經理 寇克:「我很容易就能想像,我們的電子郵件名單從3500個名字,減少到不到1000個。我們不得不重建名單,多花一筆費用,多費精力,才能把這些顧客找回來,把他們帶到想去的地方。」
不僅所有歐盟內的企業需要遵守新條例,所有和歐盟有交易的國際企業,都在該條例管轄範圍之內。
也就是說,被收集信息的客戶,以居住地是否在歐盟爲準。
新唐人記者王羽音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