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打壓加劇 2018成吊銷人權律師執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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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8年05月19日訊】中國知名維權律師李和平和楊金柱本週相繼宣布,拒絕出席或放棄當地司法局舉行的律師執照吊銷聽證會。由於司法部門加大吊銷維權律師執照,網友戲稱今年為「吊銷人權律師執照年」。

湖南律師楊金柱5月14號接到省司法廳的告知書,稱由於他涉嫌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等等,擬吊銷他的律師執業證書。三天內不提請聽證就視為自願放棄。

第二天,楊金柱在長沙中法門前怒摔律師證:「這個破律師證,楊金柱不要了,啪!」

另外,北京律師李和平4月25號收到市司法局書面通知,將吊銷他的律師執照。聽證會在5月17號舉行,但李和平在16號發表聲明說,已經沒興趣配合司法機關的這些假把式了,並拒絕出席。

楊金柱是中國著名刑辯律師、聶樹斌案代理律師之一,也是「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中,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周世鋒的辯護律師。湖南省司法廳的告知書指責他違反的條例包括《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表示,中國律師普遍都在和法官搞關係,否則根本接不到案子。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如果按照這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中國不敢說百分百,百分之九十八,九十九,這些律師都要被吊銷律師執照。在中國目前的這個情況下,幾乎沒有律師不跟法官,不跟檢察官私下會見,吃飯喝酒,稱兄道弟的,沒有。否則他根本接不到這些案子。因為我們也接觸律師接觸了二、三十年。」

而李和平是知名維權律師,長期為弱勢群體及法輪功學員代理訴訟。他在「709」事件中被羈押22個月,受到酷刑折磨,去年因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北京市司法局的告知書稱,他涉嫌違反《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

李建峰:「對於(司法局)它用這個條款,而不是其他條款,這裡我們感到很突兀。因為李和平律師當時是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抓的,最後判三緩四。正常情況下,作為司法行政部門完全可以以這個罪名吊銷他的律師執照,但是為什麼它又換了一個行賄或者介紹賄賂這個罪名?那麼我們想這裡面很可能存在一個污名化的問題。」

李建峰表示,儘管被中共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罪」,但這些人在普通百姓心目中並沒有人格的污點。因此中共會用行賄或者生活作風等罪名對他們污名化。

今年被網友稱為「中國吊銷人權律師執照年」。1月15號,北京律師余文生收到司法局通知,吊銷其律師執照。2月,廣東省司法廳吊銷維權律師隋牧青的律師執照。5月10號,湖南律師文東海收到了省司法廳的《擬吊銷律師執業證聽證通知》。北京律師謝燕益5月16號出席北京律協的聽證會時一度被抓,也面臨吊銷律師證。

李建峰表示,李和平這樣的律師之所以被吊銷執照,是因為他們較真。

李建峰:「一個認真學法律的人,並且有良知的人,他學完這個《實體法》跟《程序法》以後,他肯定要按照自己的良心去做事情。如果他發現現實當中的這些司法機關並沒有按照法律上規定的去執行的話,他們是有據理力爭的動力的。因為這些法律是你們自己制定的,你們最後自己不實施,不執行。」

山東律師祝聖武是中國第一個因言獲罪被吊銷執照的律師,他12號發表文章表示:「被吊銷律師證乃是中國律師合格與否的最好的認證之一」,「反抗乃是中國律師的宿命和使命!」

採訪/陳漢 編輯/尚燕 後製/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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