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政才罪名又現詭異「降格」 港媒稱將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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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4月13日訊】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案日前一審開庭,黨媒報導稱其涉嫌受賄、泄露組織秘密等罪名,但洩密罪名隨後蹊蹺刪除。港媒稱,預料孫會判死緩。也有消息稱可能判無期徒刑。

北京時間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的中共第十八屆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一案。

據網傳圖片顯示,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4月8日發佈的開庭公告中,也稱是審理「孫政才受賄一案」。

不過,4月12日上午,包括北京黨媒《新京報》在內的許多大陸媒體,卻以「孫政才涉受賄罪、泄露組織秘密罪」為題進行報導。但文章隨後多被刪除或替換,只留「受賄罪」,「洩露組織秘密罪」消失無蹤。

一般來說,黨媒的消息應該來自官方,記者或編輯自行增添重大內容的可能性不大。雖然「洩露組織秘密」只是中共黨內通報內容,但是中共一直將「黨」和「國」混為一談,在中共官員的話語系統裡,該罪名和中共《刑法》裡的「洩露國家機密罪」應該是相通的。

而且,孫政才所謂的「洩露組織秘密」罪名,確曾在去年9月新華社發佈的雙開通告中出現。

因此,孫政才「洩密罪」一現一刪的背後,可能涉及某種陰暗的內幕。並且,黨媒報導孫政才罪名被迅速「降格」,已不是第一次出現。

上述新華社的雙開通告中曾羅列孫政才六大罪名,其中第一條「毫無理想信念,踐踏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通告發出3小時後,就將「毫無」修改為「動搖」,「踐踏」弱化為「嚴重違反」。

港媒分析,孫政才或其背後勢力,可能在幕後和北京當局討價還價,以所謂「維護黨的形象」為由,要求從輕處理孫政才。

不過,據香港《信報》4月13日報導,孫政才被控受賄1.7億人民幣,貪腐跨度長達15年間,預料將被判死緩。果真如此,與其前任薄熙來獲判無期徒刑相比,孫政才有被加重處罰的可能。

中共十八大後的「大老虎」中,周永康和令計劃也是在天津審判,二人罪名也都包括「洩露國家機密」或「非法獲取國家機密」,最後都是判處無期徒刑。

之前,官方對孫政才的公訴通告中,也只提及受賄罪名。當時有分析稱,其罪名縮水,可能會被輕判。不過,郭伯雄當年也只被以受賄罪起訴,但也是被判無期徒刑。

有消息稱,孫政才和薄熙來一樣,都是江澤民集團重點培養的「接班人」。孫政才落馬後,官方一直將其與周永康、薄熙來等並列,稱其「陰謀篡黨奪權」。有分析指,孫政才內部定性和當年陰謀政變的薄、周相同,可能也會被判無期徒刑。

如果判處孫政才死緩,除了可能在心裏上增加震懾力之外,其實死緩和無期在服刑上並沒有多大區別。按照中共法律,死緩兩年後可改判無期,然後還可以改判有期徒刑。

不過,2015年當局出台了一個《刑法修正案》,專門為落馬「老虎」量身定做了「終身監禁」一項,即對一些被判死緩的「罪行重大」的貪官,在其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不得再減刑、假釋。至今已有多名「老虎」被判死緩後終身監禁。

(記者和穆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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