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蘭聯邦法官裁定 川普有權廢止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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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3月07日訊】3月5日,美國馬里蘭州一位聯邦法官裁定,川普總統有權廢止「達卡」(DACA)。雖然這不能推翻其它兩州聯邦法院的裁定,但畢竟給川普總統捍衞聯邦政府的權力增加了砝碼。

6日清晨,川普發推回應馬里蘭州法官的裁定:

「馬里蘭州聯邦法官剛剛裁定,『川普總統有權終止達卡』。奧巴馬總統有8年時間解決這一問題,但他沒做。我在等民主黨,而他們正忙着國會競選!」

據《華盛頓時報》(The Washington Times)3月5日報導,馬里蘭州的裁定5日起即可生效。

司法部正在對兩項反對廢止「達卡」的裁決進行上訴,馬里蘭州此時的裁定無疑給了川普政府巨大的鼓舞。

做出這項裁定的法官是羅傑•泰特斯(Roger W. Titus),他是由前總統小布什(George W. Bush)任命的聯邦法官。他表示,加州和紐約州的法官阻止淘汰「達卡」,是企圖用自己的判決來代替國土安全部的命令,他們的裁決為打擊川普的政策而超越了憲法規定。

泰特斯讚揚川普政府解決「達卡」的方式,即給出6個月的限期由國會立法解決。

泰特斯表示,川普的決定控制住了混亂形勢,並給國會提供了制定移民政策的時間,給了補救的機會。鑒於有理由相信「達卡」是非法的,所以,以有序的方式拋棄「達卡」的決定是合理的。

泰特斯強調,他並不喜歡自己裁決的結果,但是,法官需要擺脫政治、堅守法律。

達卡,即「童年抵美者暫緩遣返(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計劃,是前總統奧巴馬2012年簽署的特赦令。該計劃規定,16歲前首次進入美國且在美國居住5年以上的31歲以下非法移民,獲允在美停留及工作兩年,暫免遣返。

據估計,達卡的適用對象約有80萬人,大多為拉美裔,媒體稱之為「追夢者」,他們基本已在美國成家立業或順利就學。

然而,「達卡」從設立之初就廣受爭議。有律師指出,達卡違憲、不具備合法性,挑戰美國法律的權威。

2017年9月5日,川普政府正式宣布終止達卡(DACA),同時要求國會在6個月內製定出相應法案,以立法的方式來替代合法性受到質疑的達卡計劃。

川普政府同時宣布,任何在2018年3月5日之前身份到期的人,都可以繼續更新許可證,給國會制定法案的時間,以保證當前受達卡保護的人不會因此而失去工作和學習機會,也不用擔憂在美國的生活。

然而,由於國會民主黨執意阻撓,關於「達卡」問題的談判一直受挫,並直接導致了今年1月下旬的政府關門。

目前3月5日的期限已過,外界普遍認為,在11月中期選舉之前,「達卡」問題不會得到解決。

(記者李佳欣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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