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2月27日訊】今天上午,休斯頓市法院,宣布了為期三週的赦免令,豁免部分懸而未決的輕罪案件,主要為交通罰單等。請看報導。
休斯頓市法院稱,赦免的輕罪案件需發生在2018年1月1日以前,且尚未宣判。但不適用已被拘留的被告人、停車罰單、行政違規、沒收保釋金、以及民事案件。
據本台記者電話查證,市政府服務人員稱,本次赦免令僅包括交通罰單,例如超速,或是車子沒有保險。如果想要了解自己的案件是否符合赦免條件,可電話諮詢熱線3-1-1或713-837-0311。
特赦令為期三週,從今天早上8點開始,到3月16日午夜結束。
被告人需申請特赦,可以親自到休斯頓市的法庭任意一個地方法庭,也可以打電話或通過郵局寄信。只有被告人本人或律師才能申請,公司、朋友、親屬、配偶,均無法代替被告人申請。
休斯頓市法官Elaine Marshall稱,希望這一舉動減少開支,並將人力物力用於重要案件。
新唐人記者語清美國休斯頓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