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2月07日訊】1969年10月17日,曾任兩屆國家主席和中共中央副主席的劉少奇赤著身子被人用被子一裹放上擔架,被專機送往河南開封的一個特別監獄。由於著涼,肺炎發作,高燒、嘔吐,11月12日凌晨6點死亡。死時,全身赤裸發臭,嘴鼻變形,白髮有一尺多長,終年71歲。
劉少奇本人也曾經迫害大批中國人,他死前曾指導中共的土改運動,導致全國「村村流血,戶戶鬥爭」的無數慘劇。
劉少奇土改中貫徹暴力路線 利用地痞流氓施殘暴酷刑
1950年6月,劉少奇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作報告。會議決定成立由劉少奇負責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員會,指導全國的土地改革工作。劉少奇主張暴力路線,他把鄉村流氓稱為勇敢份子,征邀流氓加入農會,並說農民運動開始的時候,正派農民不敢參加,就是勇敢份子敢參加。這一舉措導致土改運動中全國村村流血,戶戶鬥爭,天天都發生慘劇。
重慶學者、作家譚松所著的《川東土改調查》,走訪了12個縣市,訪問了400多個土改親歷者,包括當年的土改工作隊隊員、民兵、地主子女和知情者、甚至還有受盡酷刑而活下來的地主,所有採訪均做了錄音錄像。
他說,經過一年半時間土改徹底改變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土地制度,不但摧毀傳統中國農村的倫理和文化傳統,消滅了農村精英階層,還使中國農民淪落為無法自由遷徙的農奴,為中國帶來長遠的惡劣後果。
他在調查中發現,川東是貧窮山區,很少有良田千畝的大地主,土改前川東地主平均每人所有土地僅十四點五九畝。許多被打成地主的其實是自耕農,或只是相較富裕的農民,而且中共劃分地主非常隨意,甚至有當教師不需下田勞動也被打成地主。在最窮的巫溪縣,一家有兩個煮飯的鼎罐就被評為地主。
他指出,死於文革的劉少奇領導土改運動,主張暴力土改,雙手染血。為了建立新政權的權威,需要殺人立威,所以土改設立人民法庭,下放殺人權,鼓勵殺人。
一位當年土改工作隊員戴廷珍接受他的採訪說,「批鬥之後就是槍斃,我們每到一個地方都要殺人⋯⋯共產黨要這樣做才嚇得住人。」因此對中共來說,「土改必須是一場暴風驟雨,也必定是一場腥風血雨。」
譚松在演講中說,土改中最血腥殘暴最恐怖下流的行徑還不是鬥爭訴苦會,而是向地主逼浮財這個階段,索要金銀珠寶,逼不出來,貪婪的土改積極份子就使出種種喪盡天良的殘暴下流手段和酷刑。
諸如「背火背篼」(在鐵皮桶裡裝滿燒紅炭火強迫背在背上)、「抱火柱頭」(把鋼管燒紅強迫人手抱)、吊木腦殼(把頭部用繩捆起來上吊)、「燒飛機洞」(脫光女子的褲子用火燒下身)「點天燈」(在頭上用粘土圍一個圈,注入桐油點燈,或雙手手心向上綁起,手窩盛滿桐油點燈)等等⋯。一個地主媳婦交不出金銀,被脫光衣服遭受碳烤活人酷刑,烤得奶子和肚皮往下滴油。
土改積極份子民兵多是地痞流氓,暴力被合法化,使他們得以公開對地主女子施行殘忍的性虐待。他們強迫未婚女子脫褲分開兩腿被人摸下身,將木塊、鐵條和脫粒後的玉米棒插進女人下體反覆朝裡捅。
一位叫黎明書的男子回憶說,他的姐姐黎瓊瑤當年二十出頭的未婚女子,被逼交出洋錢,交不出先被暴打灌辣椒水,然後被扒光衣服用豬鬃毛扎乳頭,無法忍受當天跳堰塘自殺。
一位土改民兵連長李朝庚接受譚松採訪說,土改時忠縣有個未婚女子梁文華還未結婚,本身不是地主,因為是全縣著名美女,就被十多個土改民兵抓去輪姦致死。譚松說,利用地痞流氓當革命先鋒,是當年被共產國際派來中國發動革命的蘇聯顧問鮑羅廷發明的。
譚松提到一位臺灣學者曾問他:你做這個調查,政府給了你多少資助?(全場大笑)譚松說,他所有調查都是自掏腰包,只要政府不因此迫害他就行了。他冒著風險自費調查是為了搶救歷史,也是為受難者討還公道。他家庭不是土改的受害者,父母都是貧下中農出身,但後來接觸到真相,發現自己教育受騙,正義感被激發。
文革中劉少奇遭非人待遇下場淒涼
BBC的報導指出:「在中共五十多年的政治運動中,共產黨內的受害者經常先是迫害者,後來才成為受害者,他們曾為最後迫害他們致死的政治運動推波助瀾。」
長期研究文革歷史的宋永毅教授說,在文革發動之初,包括文革的一系列文件和綱領,劉少奇當年都是投了贊成票的。雖然他自己在文革中受迫害致死,但他對文革起碼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中共文獻研究會劉少奇分會副會長、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二部原副主任黃崢,著作有《劉少奇冤案始末》、《劉少奇的最後歲月》。
在黃崢看來,「沒有『文化大革命』,就不會有劉少奇冤案,而沒有劉少奇冤案,也不成其為『文化大革命』。」
1967年9月13日,在經歷反覆的侮辱、批鬥及抄家後,劉少奇妻子王光美被正式逮捕,兒女們也被趕出家門。此後,中南海福祿居中的劉少奇身邊沒有一個親人,只有嚴密的監控如影隨形。
據當年劉少奇身邊的衛士賈蘭勛回憶,1968年3月以後,劉少奇吃飯、走路就已經很困難了。「他的一條腿走起路來只能拖拉著,勉強向前移動,手還得扶著牆壁,吃飯時手和嘴配合不到一起,有時嘴張開了,飯菜到不了口,飯菜到了嘴邊,嘴又閉上了。手拿起筷子來,顫抖得很。」
在一份寫於1968年4月12日的《劉少奇情況反映》中,黃崢看到這樣的文字:「據大夫檢查:劉的神志不大清醒,表情呆板,對問話沒有反應,說不清一句完整的話。兩腳移動吃力,走路邁不開步。在穿衣、安假牙時,幾次發現上下倒裝、倒安的情況,當別人告其錯了時,還不知糾正。據大夫判斷,劉不像是裝的。」
1968年7月9日劉少奇病情惡化,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轉為支氣管肺炎,生命垂危,隨時可能發生意外。這時,才有從醫院調來的專家對其進行會診搶救。而搶救的目的,則是「保存活證據」。據事後資料披露,7月9日和8月6日,有關負責人兩次對醫護人員說:「要盡力治好,護理好,要把他拖到九大,留個活靶子供批判。」
根據嚴家其所著《文革十年史》一書中,寫道:「沒有人幫他換洗衣服,沒有人扶他上廁所大小便,以至把屎尿拉在衣服上。長期臥床,造成雙下肢肌肉萎縮,枯瘦如柴,身上長滿了褥瘡。……並用繃帶將劉少奇雙腿緊緊綁在床上,不許鬆動。」
根據之後的《病情報告》記載,10月5日,劉少奇哭過兩次,10月9日以後則完全不能進食。而從10月11日起,對劉少奇實行從鼻孔插管灌食。這種維持生命的方式,一直持續到他去世。
囚禁、病危、反覆搶救中的劉少奇,自然很難知道1968年10月召開的中共八屆擴大的十二中全會上,劉少奇被打成「叛徒、內姦、工賊」,「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
1969年10月,中國北部邊疆局勢緊張,戰雲聚集,毛澤東作出了國際形勢有可能突然惡化的估計。在這種背景下,中央決定將一些重要的審查對像分別轉移外地。劉少奇首當其衝,被送往河南開封。
《文革十年史》書中寫道:(1969年10月)「患有糖尿病的劉少奇,由於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長期臥床,又沒有人為他清洗,身上又髒又臭。臨離開北京時,看護人員索性把他的衣服剝去,包裹在一床粉紅色的緞面被裡,被上蒙了一條白色床單。」
10月17日晚,劉少奇躺在擔架上,在兩名專案人員的押送下,被抬上飛機。因為走得匆忙,有關人員只給他套了一件上衣,褲子鞋襪都沒有穿,只用被子一裹。
到開封不久,劉少奇身體狀況急劇惡化。11月12日撒手人寰。13日午夜,劉少奇被秘密火化。此後多年,他的幾個子女多方打聽父親的死因後得知,1969年11月13日深夜,河南開封的一個火葬場接到通知,說有一名「烈性傳染病人」要半夜火化。火化單上,姓名:劉衛黃;職業:無業;死因:病死。家屬簽字處寫著:劉原。
多年後,黃崢看到了兩張拍攝於1968年10月的劉少奇照片。「他躺在病床上,手裡緊緊攥著兩個已經變形的塑料瓶。」按照劉少奇子女劉平平等人事後的講述,兩個捏變形的瓶子,正是父親處於重病中的表現。
「由於病痛和窒息的痛苦,他常常緊攥著拳頭,或者伸出十指亂抓、亂撕,一旦抓住東西,就死死不放。工作人員和醫護人員看著他難受的情景,實在不忍心,就把兩個硬塑料瓶子讓他捏在手裡,到爸爸死的時候,兩個塑料瓶已經完全變形,捏成了兩個小葫蘆。」
(記者羅婷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