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2月06日訊】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的3名學生代表,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因為闖入政府總部公民廣場,被上訴庭改判監禁。3人隨即提出上訴,周二,終審法院裁定他們勝訴,將維持原判,不須入獄。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下午三時多抵達終審法院,許多市民到場聲援。下午4時開庭,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宣讀判決,三人上訴獲勝,維持原審判決,即是黃之鋒及羅冠聰判社會服務令,而周永康判監三星期、緩刑一年。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我會形容今次的結果是一個糖衣包裝的嚴厲判決,這一刻我的心情依然沉重,我絕對不會形容今次為勝利。」
學聯前秘書周永康:「不少朋友仍然批評,重奪『公民廣場』是暴力,『雨傘運動』是暴力,但在制度暴力面前大部分人都是以極其克制及和平的方式反抗,到底何人才是真正的暴力及暴戾。」
香港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歡迎終院判決。
香港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我覺得今次判決終審法院挽回了香港人對司法機關的信任。也為法院自己爭取相當程度的尊嚴,我歡迎這個裁決。」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