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1月31日訊】警察是否應該配戴隨身攝像頭,一直存在爭議。紐約市長白思豪週二卻宣布,要求紐約市警察在2018年年底前,所有巡邏警員都要配戴隨身攝像頭。
白思豪和警察局長奧尼爾(James O’Neill)週二(1月30日)在布魯克林宣布,今年年底之前,所有紐約市警員和警探在巡邏時,都要配戴隨身攝像頭,比先前所定的2019年底整整提前了一年。
紐約市長白思豪:「我們知道隨身攝像頭會讓生活變得更好,我們現在就要讓民眾體驗到。攝像頭能讓民眾感受到執法透明度,通過執法透明度建立信任。」
具體計劃在今年前兩個月每月核發800個隨身攝像頭,從三月開始,每月增至1000到2000個,到年底前核發18000個。目前紐約市已經有2470個隨身攝像頭執勤。
提前裝備隨身攝像頭,需要紐約市府在未來三年花費2740萬美元。
不過這項計劃受到指責,巡警工會主席林奇(Patrick Lynch)表示,配戴隨身攝像頭會限制警察執法力度,存在的問題依舊存在,不會因隨身攝像頭的配戴而得到解決。
警察工會曾在本月9號,以警局選擇性公布攝像頭內容為由,控告了紐約市政府。
新唐人電視韓瑞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