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30日訊】涉嫌載朝鮮無煙煤到越南販售的江國華父子等人,台北地方法院今(30)日凌晨將江衡依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律岡聯合企業公司負責人江衡是前高等法院法官江國華之子,涉嫌透過中國人士租貨輪,前往朝鮮南浦港載送無煙煤,再轉賣至越南。
檢、調28日兵分7路搜索並約談8人。台北地方法院於29日晚間召開聲押庭,江衡被控明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朝鮮為禁運國家,禁止自朝鮮輸出煤礦,仍在去年8、9 月間,向朝鮮一國營事業購買煤礦,且以偽造的產地證明及不實的發票等押匯文件,向華南銀行申請開立信用狀。
另有證人證稱,江衡及其他共犯明知這些是朝鮮的煤礦,還要其提醒船東家要小心等情況。
此外,從監聽譯文發現,江衡在今年一月間發現帳戶被凍結後,指示證人要刪除與凱翔輪有關的電子郵件及電腦檔案,其他共犯也以電話通知江,調查局來「要把東西弄掉」。
根據上述情況,台北地方法院因而認定江涉犯偽造文書及資恐防制法的資助恐怖活動罪嫌。
法官也審酌還有證人及共犯經傳喚尚未到庭,而江衡就案情及共犯的供詞、證人的證詞已有大致了解,依他之前有滅證的情況,若交保後極可能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因此在今天凌晨一時左右裁定羈押禁見。
至於江國華也被列為同案共犯,因身體不適目前仍在醫院,檢方將擇期傳喚他到案說明,以利案情釐清。另江衡旗下2名員工,各獲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
(責任編輯:盧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