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1月21日訊】剛剛在網上發表公開信、提議修改憲法的中國人權律師余文生,遭到北京警方抓捕,其住所和辦公室也被查抄。警方號稱余文生涉嫌「妨害公務罪」,但余文生的代理律師黃漢中認為,這一罪名非常荒唐,警方很可能是先抓人然後再羅織罪名、栽贓陷害。請看報導。
1月19號早晨7點左右,長期從事維權活動的中國人權律師余文生,正要送孩子上學時,在停車場被北京警方抓捕。
而此前一天,余文生剛剛在網上發表一封公開信,向中共十九大二中全會建議修改憲法,包括:取消軍委主席,其部分職權併入國家主席職權範圍;取消軍事委員會,其職權併入國防部,受國務院領導;設立「政黨管理制度」,任何政黨都必須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管理;撤銷政治協商會議;國家主席差額選舉等。
在這封公民建議信中,余文生還建議刪除「憲法序言」。
記者查閱發現,在中國大陸目前的憲法序言中,充斥了對中共的歌功頌德,和階級鬥爭、敵對勢力等字眼。
20號早上8、9點鐘,余文生的妻子許艷和幾位律師前往新古城派出所,詢問余文生的下落時,收到石景山公安分局發出的拘留通知書,稱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余文生刑事拘留。
警方還對余文生的住所,和為開辦律師事務所租用的辦公室進行了搜查。
余文生妻子許艷:「大概來了有十幾個人,有警察、有國保,辦公地點和住家地點都被抄了,抄了兩處,抄走了兩部電腦、手機和U盤。」
對此,許艷質疑,如果真是妨礙公務,警方應該到妨礙公務的現場取證,不應該到家裡抄家。
余文生的代理律師黃漢中表示,抓捕現場是在停車場,如果是妨礙公務,那麼相關證據只可能存在停車場那裡,不可能在家里和辦公室。因此,他認為所謂的「妨害公務罪」這一罪名非常荒唐,這一搜查行為也違反了訴訟法的規定。
余文生代理律師黃漢中:「我們認為,它對余文生的住所和辦公場所的搜查,是抓了人以後找證據,要栽抓(贓)陷害、迫害余文生。」
黃漢中介紹,因為參與維權,余文生長期以來一直是當地的維穩控制對象。余文生發表公開信的當天晚上,就有監控人員給余文生夫婦打電話,但電話沒有接通。第二天一早,就發生了余文生被抓的事情。當時余文生正準備發動汽車,送孩子上學。警察敲擊車窗,讓孩子離開。現場共有三輛警車,其中一輛還寫著「特警」字樣。
黃漢中分析,按照法律規定,那麼多人來,應該是來強制傳喚、甚至拘留余文生。那麼在此之前警方就應該已經握有余文生的所謂罪證和罪名。
黃漢中:「也就是說,除了現場所謂妨礙公務這個罪名以外,他應該有其它的罪名,但現在沒有。」
許艷也曾向《美國之音》表示,警方以妨害公務罪拘留余文生,恰恰說明,余文生本來沒有罪,等於是抓了他以後,再找一個罪名給他安上。
警方宣稱,余文生在停車場,涉嫌和警察發生衝突,導致有警察受傷。
黃漢中:「我們也不知道這位警察受到了什麼樣的傷害。因為根據當時的情況分析,余文生應該是手無寸鐵,而警方應該是有備而來,所以這個妨礙公務,我認為非常荒唐。 」
余文生是中國人權律師團成員,近年來積極參與維護人權的活動,尤其是2015年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爆發,余文生作為北京維權律師王全璋的代理律師,不斷遭到打壓,遭到律師事務所解聘、律師證也被註銷。
目前,余文生被關押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
採訪/陳漢 編輯/李謙 後製/李智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