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為什麼我一控告賀國強終審法院的判決就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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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前進監獄獄警柳剛曾對我講,他在前進監獄工作了10年,據他了解,監獄裏的在押人員,只要是監獄外面的妻子提出離婚的,法院沒有一個不判決離婚的。我是唯一的例外。

2018年1月8日,我在紐約寫了一封致美國總統川普的公開信《中美知識產權交易的一個具體案例》,1月12日發表在新唐人電視台網站上。其中,我寫道:

「2010年4月27日,由於面臨巨大的物質和精神壓力,我妻子被迫向北京市西城區法院起訴離婚。2010年7月28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法官周濤到前進監獄訊問我時,我明確說明了我『被迫失去工作』的原因。但是,周濤法官在2010年8月10日製作的(2010)西民初字第7228號民事判決書中,將我『被迫失去工作』誣衊成『因被告練習法輪功長期沒有工作,無法履行家庭義務』,並胡亂判令我妻離子散!2010年11月22日,被關押在前進監獄內的我,依法寫了致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上訴狀》,對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在我的申訴問題上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控告。2011年4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向我送達了撤銷周濤法官上述判決的終審判決書。」

為什麼我在《上訴狀》中控告了賀國強之後,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便撤銷了周濤法官的判決呢?我的申訴問題和我的婚姻問題之間有什麼關係呢?

我申訴的原由,用最簡單的話說,就是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後,中紀委監察部領導因為我在法輪功問題上向江澤民講真話「剝奪我的工作權」(辭退)的處理決定是完全錯誤的。如果當時中紀委監察領導沒有「剝奪我的工作權」,我妻子決不可能向法院起訴離婚。

從2004年2月中旬起,我一直依法就中紀委監察部領導「剝奪我的工作權」的錯誤處理決定進行申訴。2004年7月22日,中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副書記賈育林告知:我的申訴正在研究之中。到2008年7月11日我坐牢之日,長達1449天的時間內,竟然沒有研究出任何結果來!在當時的中紀委監察部機關,官最大的人就是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因此,賀國強對此負有最大的不可推卸領導責任和法律責任。

憲法第41條規定:公民有依法申訴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中紀委監察部是中共反腐敗的最高專門領導機關,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是全中國最有權的極少數人之一。中紀委監察部領導天天在查處省(部)級及以上的高官(通常被稱為「大老虎」),天天在監督全國的黨政官員遵守憲法和法律,黨規與黨紀。這樣一個理應帶頭遵紀守法的中共最高層機關,對我的申訴問題研究了1449天,竟然沒有研究出任何結果來!這說明了什麼?非常簡單,當初中紀委監察部領導「剝奪我的工作權」的處理決定就是完全錯誤的!

如果中紀委監察部領導承認當初「剝奪我的工作權」的處理決定是完全錯誤的,那麼,就等於承認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是完全錯誤的。而承認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是完全錯誤的,就必然要清算江澤民利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滔天大罪。這是江澤民及其死黨最害怕的,最不願面對的。於是,江澤民的兩大親信——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和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密謀將我關進了監獄。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在研究我的民事上訴案時,肯定也研究了我的刑事上訴案。當他們看了我的刑事上訴案之後,肯定會大吃一驚:原來,王友群的案子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冤案!只是由於中共司法機關的黑箱操作,才暫時把這個冤案掩蓋下來了。周永康、賀國強暫時還在台上,這個「膿包」暫時還沒有破。一旦有一天這個「膿包」破了,有人追究起責任來時,那可不是鬧着玩的!於是,撤銷周濤法官的判決成了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自保的「上上策」!

關於我的案子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冤案,只要看一看我2009年10月13日在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寫的致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上訴狀》,就一清二楚了。有關情況參見我2016年10月5日發表在希望之聲網站上的文章《神的啟示何止值1億元人民幣》,網址是:

http://www.soundofhope.org/gb/2016/10/05/n481991.html。

為了讓全中國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官、檢察官、法官、獄警了解我在前進監獄白紙黑字控告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鐵證如山,特將2010年11月22日我在前進監獄寫的致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上訴狀》副本的影印件公開發表(見附件1)。事實勝於雄辯,公道自在人心!

從江澤民到賀國強、周永康再到中共610辦公室,都企圖通過「經濟上截斷」,迫使我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但是,歷史的發展卻完全出乎這些政治流氓的意料之外。我坐牢的5年,是我持續不斷揭露江澤民一夥政治流氓禍國殃民的5年,我的意志沒有被摧毀,我的婚姻沒有被摧毀;相反,在逆境萬難中,我在「真、善、忍」法理的指導下,走出了一條獨一無二的「一正壓百邪」的通天大道。

我坐牢5年的非常經歷充分證明: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大法是千年不遇、萬年不遇的正道大法。只是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太慈悲,一直在給中國大陸那些與法輪大法有緣的人在正與邪、生存與毀滅之間作出正確的選擇以機會。

1999年7月20日至今的18年半里,中國大陸圍繞法輪功問題上演了一場比好萊塢大戲更驚心動魄的正邪大戰。這部歷史大劇快要落幕了,衷心的希望中國大陸良知尚存的人儘快選擇站在神的一邊。

神佑信神敬神的人!

2018年1月10於美國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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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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