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侃:今天中國是一個什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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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社會

前幾年,中國大陸「學術界」有人談到宋代的養老和社會福利時,就有「學者」質疑封建專制的朝代真有那麼好嗎,那我們還不如回到宋代。從五四以來在知識界有人一直在講,中國古代是封建專制,但對封建專制是什麼樣的狀態,也是從大陸媒體上知道的。

中國大陸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瞭解國外的知道那是個法治社會。認為中國大陸現在是人治,但對人治是個什麼狀態並不知道。

這個問題在中國大陸的很多人可能都說不清的,因為中國大陸很多人並不知道什麼是人治、什麼是法治,很長時間以來,中國大陸官媒在談論中國古代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基本都是一個論調:人治。這個結論使得很多中國人對中國古代的瞭解都是在大陸官媒制之下和引導之下的認識,認為中國古代是帝王制,皇帝九五之尊,一言九鼎,掌握一切生殺大權,皇帝一人說了算。而那些電視劇更是用財色誘人,好像皇帝的後宮都是窮奢極慾,天天就是淫蕩。

然而,古代皇帝是個什麼樣的人呢。《宋史》中記載了一個故事,書法家蔡襄是宋四大家之一,在《宋史》中記載,仁宗皇上任命蔡襄做起草詔令的知制誥,一次三位禦史向皇上議論大臣梁適的不是,仁宗一聽,下詔要貶梁適,讓蔡襄寫詔書,蔡襄認為這個不是在庭上公開議論彈劾,而是私下跟皇上講就下詔要貶人,不合理,蔡襄拒絕寫詔書。之後,每次遇到有這種不正當的解職情況時,蔡襄都不寫詔書,仁宗皇上沒治蔡襄的罪,還給蔡襄加官,並賜給蔡襄母親冠帔表彰她生了一個好兒子。

因為仁宗非常喜歡蔡襄書法,仁宗想給自己寵倖的妃子的父親寫個碑文,就讓蔡襄寫一個《溫成後父碑》碑帖,蔡襄一口回絕,說「這不屬於我的職責,是待詔的事」。蔡襄拒不奉詔。

這樣看來,拒絕皇上的請求的事還是有。

《曲洧舊聞》講了一個故事,仁宗寵倖的張貴妃一次提及給她自己伯父張堯佐個官職,仁宗就想任命張堯佐做宣徽使,到庭上議論沒有通過,仁宗只好不打這個主意。過了好久,貴妃還是想給伯父張堯佐個官職。一日,仁宗準備上朝時,張貴妃送仁宗到了殿門,撫著仁宗的背叮囑仁宗:「皇上今日別忘了提宣徽使的事。」皇上答應。在朝上,仁宗就降旨封張堯佐做宣徽使,可是沒通過,包拯講了各種理由拒絕,包拯太激動了,走到仁宗跟前,說話時唾沫噴出,濺到仁宗臉上。仁宗沒辦法,只得作罷。張貴妃心急,一直派小黃門過去探聽消息,得知包拯跟仁宗在庭上爭論,弄得皇上很沒面子。當仁宗退朝時,張貴妃迎上去謝罪,仁宗用袖子一邊拭臉,一邊說:「中丞到我跟前講話,唾沫都噴到我臉上了。你只知管要宣徽使、宣徽使,你難道不知道包拯是禦史中丞嗎?」

《唐語林》中也講了一個故事,一次,唐太宗對一棵樹很是欣賞,讚美了幾句,站在邊上的宇文士及馬上順著皇上的意思不停地稱頌讚美那棵樹,太宗馬上嚴肅地說,魏征常常勸誡我遠離佞人,我不知道他說的佞人是誰,只是猜測是不是指的你,今天看來魏征說的是你。宇文士及馬上謝罪說:「在朝上那些官員跟您爭執的時候,經常把陛下說得頭都抬不起來。今天臣有幸在陛下左右,若不多少順從陛下一些,陛下雖然貴為天子,有什麼意思呀。

看來皇上不僅不是說一不二,還經常在朝堂上被大臣們指責的抬不起頭。

那中國古代不是「人治」,不是「法治」。到底是什麼治呢?

梁啟超先生在1904年《中國法理學發達史論》中,引用了日本穗積陳重學者提到的古代宗法的「禮治」思想,提出「禮治主義」。《論語》中講「克己復禮」。外國人對當時的中國的認識、評價是「禮儀之邦」。

中國古代文化的「禮」,包含了習俗、宗教,敬天憫人,人與自然,天人合一等宇宙觀。

這個「禮」,即講述了天人的關係,也規範了人的規矩,又是倫理,講「仁義禮智信」「忠孝節義」,是人倫天理,所以古籍中也有「理治」之說。

有人說,在古籍中沒有看到「禮」和「治」合起來的「禮治」這個詞。這是因為「禮」,不是治人,是教化人,讓人從道德方面提升,自己約束自己。人治、法治都是從外面來管人的方式,來治人,雖然法治保護了你,但同時也限制了人(這還得是良法,若為惡法那不只是限制你,還得迫害你)。

這就是「人治」、「法治」與「禮治」的根本區別。

讀古人筆記看到那時的文人、官員言行普遍都是用道德約束自己,即使貧寒也不貪不義之財,才明白,為什麼會有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是那個社會的風氣。

中國是法治社會嗎?

今天的中國是「法治」國家嗎?今天的中國肯定不是「法治」,因為中國《憲法》中有個序言,講「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鬥爭還將在一定範圍內長期存在。」

「中共」宣稱它是一個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政黨,是講「專政」的,一個講專政的政權怎麼會講法律呢。

「專政」是不需要法律的,這個馬克思提出的理論,當考茨基指出馬克思的這一理論有問題時,「……按本義來講,專政這個詞意味著消滅民主。但是,就本義來講,這個詞自然還意味著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一個人的獨裁。」列寧開始咒駡考茨基,列寧把「無產階級專政」表述更具體,列寧說:「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是由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採用暴力手段來獲得和維持的政權,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列寧全集》)「無產階級專政的形式發現了(通過無產階級的群眾運動)!」(列寧『論無產階級專政的小冊子的提綱』)

有人講,「中共」現在講「依法治國」嗎,那我們來看看「中共」在歷史上是如何對待法律的。它的「依法治國」是如何提出來的。「中共」在「文革」結束後,說的一句話是「十年浩劫」中,「四人幫」破壞法制砸爛了「公檢法」,使中國法制大倒退。這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了。

「文革」砸爛「公檢法」,這是事實,它不光砸爛「公檢法」,它把傳統的、好的東西都給砸了,不僅是砸爛,有很多都砸沒了。但說那是「中共」法治的倒退,就是瞎說了,大家可以查一查,「中共」在79年它的第一部《刑法》出來以前,有什麼法律。

「中共」在沒建政之前,就發了一個檔廢除了民國時的「六法全書」,(《中央關於廢除國民黨《六法全書》和確定解放區司法原則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強調「法律是統治階級以武裝強制執行的所謂國家意識形態,法律和國家一樣,只是保護一定統治階級利益的工具。」所以《六法全書》是「以掩蓋階級本質的形式出現。」「國民黨全部法律只能是保護地主與買辦官僚資產階級反動統治的工具,是鎮壓與束縛廣大人民群眾的武器。」說那是舊社會的枷鎖,是資產階級法權,維護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利益,一定要廢除。這也就是為什麼「中共」今天的法律與世界主流法律不同的原因。

「中共」建政後,就以這個「指示」來指導司法,同時進行「鎮反」,就是鎮壓「反革命」,那你問它當時抓人、殺人用了什麼法律。沒有法律,就是草菅人命,因為「中共」宣稱它進行的是「無產階級專政」,所以,別說在「文革」和「文革」以前,就是在79年之前,「中共」殺人、抓人、判刑用了什麼法律,公檢法隨意抓人,是不要法律的,也沒有法律。你以為今天公安綁架抓人、檢察院、法院枉判人,是現在才有,不是的,那是它一貫的作風。所以怎麼能說是「文革」使中國法制大倒退呢。

那時「中共」只有寥寥幾部法律,五四年的憲法就是因為劉少奇帶回斯大林的指示,要向西方資產階級進行反擊,不能說我們沒有合法性,要開人大,要有憲法。毛澤東一聽,就讓劉少奇、周恩來準備開人大,他自己就帶著秘書田家英等幾個人在西湖邊,邊玩邊寫「憲法」,還不說毛澤東每天在那聲色犬馬,毛澤東帶去的幾個人沒有一個是懂法律的,能寫「憲法」。所以,那個五四「憲法「就是把前蘇聯的憲法翻譯過來照搬。然後假裝拿到全社會討論,那就是走形式,怎麼能改呢?能改的就是當時他們翻譯時翻譯的不夠準確的地方,就是糾正一下翻譯紕漏、給文字潤潤色而已。

但有一部法律,「中共」一直是很上心的做,而且在沒有建政之前,在江西搞武裝割據,鬧獨立的時候就有,就是「婚姻法」。當然,一般人一聽婚姻法就想是保護婚姻的。不是,「中共」急急忙忙的出「婚姻法」,不是保護你的婚姻,是為了讓你離婚方便,想離就離,一句話就行,組織給你做主,叫「個性解放」。所以結婚離婚在大陸有很多年一直是要組織批准的,就是從那時延續下來的。那時不僅是「中共」內部淫亂,它還把這個淫亂帶到社會,在紅區氾濫。叫紅區,可能還包括紅燈區的意思。那時在紅區淫亂、亂倫非常盛行,有公開也有秘密的。男人不在家,女人就去胡搞。這也是符合馬克思的教義「按需分配」。

1977年之後,很多之前在歷次運動中被打倒的老幹部又出來了,可是心有餘悸,之前的運動給他們留下創傷太深,為了避免在將來的運動中再次被打倒,所以,他們要求立法,來保護自己,但又害怕民眾手裡有了法律來跟它們對抗,左右為難。所以它的法律出發點就不是為了保護你我這樣的普通民眾。它一方面要使法律條文模棱兩可,儘量在法律中做一些口袋,隨時把你關進去。「中共」今天是以法律的名義來迫害民眾了。這就是「中共」現在講「依法治國」的來源。

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共」的法律磚家不再提「文革」給法治帶來的大倒退,開始大講今天是法治最好時期。說「建國後的前30年,中國法制在建國初期得到一定的發展,改革開放後,中國法治發展迅速,特別是依法治國的推進,讓中國法治已進入歷史上最好時期,處於最高水準,這也是客觀事實,毋容置疑。」

無恥,是「中共」媒體,五毛、自甘五的特徵,即使在事實面前還要堅定地說假話,也毫不變色,因為,「中共」知道,它自己不招人待見,它怕民眾明白過來,就用假話來麻木民眾,你知道是假話,它也不在意。就是讓民眾覺得,沒有真的,也不可能有好的,古今中外都是一樣,都是假的。潛移默化的告訴民眾,不管真的、假的,也不管什麼好的、壞的,都不信,就信「利益」,別提未來,也不管將來。

公開造假,讓人喪失信,他不相信,對錯都不相信。

97年修改《刑法》時,雖然把臭名昭著的「反革命罪」取消了,但加上了很多新名詞,就是新罪名。如97《刑法》中加入了,「刑法三百條」,這條就是針對信仰團體進行迫害,就是說思想犯罪,這和現代法律針對行為是矛盾的。但是你讀這個「刑法三百條」的原文中,裡面有很多詞是有歧義的。而且,它針對「邪教」的解釋又引用這些有歧義的詞,如:「迷信」、「破壞迫壞法律實施」。什麼是「破壞迫壞法律實施」,「法律實施」又是什麼,破壞了哪條法律,怎麼才能進行這種「破壞」,「破壞」是什麼程度標準,什麼是「迷信」。這些詞都是沒有法律定義的,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理解,怎麼也不會想到它裡面的「邪教」指誰。而全國人大法工委對「迷信」的解釋,還是沿用79年《刑法》中「封建迷信」一詞的解釋,而這個解釋是對人類信仰的誹謗,就是對人類文明的侮辱,是反人類的。但直到今天,它還在用這條法律迫害信仰民眾。人們歷數中國歷史上的暴政,元朝是常被提及的,但元朝卻未設過信仰罪,元朝從未查禁過任何宗教。

「中共」還有一條,「顛覆國家政權罪」,709的很對律師就是被用這個罪名給迫害了。

你說這些律師也沒有採取暴力行為,怎麼能顛覆國家政權了。這是因為你在國外呆時間長了,不懂「中共」法律,要採取暴力,那不叫「顛覆國家政權罪」,那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上面一條,叫「武裝叛亂、暴亂罪」。而且,司法解釋中說「顛覆國家政權罪」「不要求實際已經造成國家政權被顛覆、社會主義制度被推翻的危害後果」,就是不需要有結果就能定罪,夠邪門了吧,不是的,709的律師犯的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第二款「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即使你沒有用武力、你也沒有顛覆政權,但你說了對政府不滿的話,就犯了「煽動」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你不知道你哪句話屬於它認為的「造謠」哪個詞是在它定義的「誹謗」中,因為「中共」法律上並沒有解釋什麼是「造謠」、哪些屬於「誹謗」。

什麼「造謠」?何為「誹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釋,《爾雅》云:徒歌謂之謡。就是歌謠,至於誹謗,據說,當年,堯帝為了廣開言路,設誹謗之木,專門讓人說當權者的不是。連被「中共」罵為封建統治者的漢文帝都說民眾對官府不滿,官員就給民眾定造謠、誹謗這些罪名,這種造謠、誹謗之罪不可取,從現在開始,立即廢除。(附原文:「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民或祝詛上以相約結而後相謾,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而吏又以為誹謗。此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要說造謠誹謗,「中共」媒體,五毛、自甘五,哪一個不是造謠的把式,哪一個不慣用誹謗,它們哪一個造起謠來都像一種病態,「瘋」加「狂」的程度。可「中共」卻用法律把「造謠」、「誹謗」扣在善良人頭上,當罪名,迫害人。

更何況「中共」法律中經常還加了一個「其他方式」的補充條款,其實,它也不知道「其他方式」是什麼,什麼時候想用,就拿出來。其實就是「莫須有」。

「中共」法律不僅是惡法,其法治也不需要證據,所有「證據」是隨意編造、拼湊,整個過程就是一條定罪生產線,只要按照流程走,弄一些名詞,什麼,批捕、起訴、證據、開庭、審判,來糊弄人,就是法治。,「中共」的「法治」就是想著法子治人,變著法子治人。

今天中國是人情社會嗎

今天的中國不是「法治」社會,這個今天很多人都感受到了,接受了。那麼,今天的中國是一個什麼社會呢?!有感概說:今日中國是人情社會很難法治、平等。 「人情」?

古人說:「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禮記》)一般來講「人情」就是人之常情,或人與人之間的情義,《三字經》中講「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常情應是互相關愛。最不好也就是老於世故了。不管是哪種,也就是用人情冷暖,世事無常來描述。今天中國社會是怎樣的「人情」社會嗎?

前不久報導,709案律師王全章的孩子要上學,仍被刁難。孩子父親被抓,就要誅連不讓那你上學,這是一個很普片的現象。我認識的一個人,就是因為孩子爸爸煉法輪功被抓去坐牢,孩子要上學,當地派出所的戶籍民警就是不給開證明。是公安在有意刁難、害人。

網上還報導公安到學校去找小孩子做筆錄,學校老師竟配合公安,不僅要迫害你,還要誅連到家裡人,這是什麼「人情」。

曾經有兩個人都跟我講過,他們的哥哥被逼自殺,而且是同學揭發的。在歷次運動中,那些被運動打倒的人,如果還不屈服,不向黨和「人民」低頭認罪,那他的家人就被當做政府的籌碼,讓你家人沒有工作,讓你一家沒有飯吃,看著幼小孩子用饑餓的眼神期盼你。

讓你看到你親人被那些鄰居白眼、侮辱。直到你屈服。古時候有誅連九族,把家人發配、充軍。可中共慣用的手段是折磨,把人折磨得生不如死,用折磨來殺人,而且是發動民眾參與,叫群眾運動。比用刀殺人更狠毒,利用人情來折磨你。

人情被這麼用。歷史上沒有過。歷史上很對敵對雙方在擊敗對手後,不會去傷及對方家人,還要安撫。武王伐紂之後,分封商紂王的兒子,使商殷血脈延續。(【殷本紀】載:封紂子武庚、祿父,以續殷祀)記得【三國志】記載了一段,陳宮自反叛後,一直在想法子打曹操,曹操抓了陳宮,讓陳宮投降,陳宮寧願死,曹操就問:那你不考慮你老母和妻子的死活?陳宮說:我聽說以孝來治理天下者不傷害別人親人,施以仁政的人不絕人宗室。

我老母、妻子就看你怎麼處置,不在我這。曹操之後厚待陳宮之家人。替陳宮養母嫁女。

(太祖之禽宮也,問宮欲活老母及女不?宮對曰:「宮聞孝治天下者不絕人之親,仁施四海者不乏人之祀,老母在公,不在宮也。」太祖召養其母終其身,嫁其女。【魚氏典略】載:太祖曰:「卿如是,柰卿老母何?」宮曰:「宮聞將以孝治天下者不害人之親,老母之存否,在明公也。」太祖曰:「若卿妻子何?」宮曰:「宮聞將施仁政於天下者不絕人之祀,妻子之存否,亦在明公也。」太祖未復言。……宮死後,太祖待其家皆厚於初。)仁義者,情義友善。

在今天的中國大陸「人情」被用的地方特別多。有去勸說被迫害者妥協的,也是用的「人情」。他很溫情地勸說,你看你這樣,老父親在家,你盡不了孝心,孩子在家你也不能照顧,家裡老老小小,不僅得不到你的照顧,家裡人還為你擔心。你看看你這樣還死撐著面子活受罪。哎,我想幫你,但你也要配合。不過當你問怎麼配合呢?他說你這麼強著也不行,都退一步,給個台階好就坡下驢。那你問怎麼退一步呢,他說你別任性,退一步,認點罪,認多認少,反正認一點,就說你錯了,我也好幫你,要不我這也說不上話嗎?

細想,到底誰讓了步呢?中共迫害你就是讓你認罪,它不達到目的了嗎!它哪退一步了,不就是讓你認罪嗎。這是「人情」?你說我是無辜的,符合法律,是中共迫害,冤枉我,你不幫我申冤,你害怕中共迫害你,我能理解;我在被關押場所遭到刑訊逼供、酷刑折磨,我要舉報,你不幫我舉報對我施刑者,你不管;我被打傷,要出去治療,你害怕我出去治療留下證據,你阻撓,現在讓我配合你,來認罪,還假惺惺地說少人點,刑判輕點。別說基本道義,連人情都不是。還用人情來表白。網上段子:你跟它講人情,它跟你講法律;你跟它講法律,它跟你講政治,你跟它講政治,它跟你耍流氓。

在中國大陸有一類專門喜歡打探別人隱私,用來當手段,你以為只有國保、國安好打聽別人隱私,在中國大陸,那些小腳偵緝隊、告密者都有這個嗜好。古訓:「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當然,監獄獄警的這種嗜好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中共的《監獄法》賦予獄警這種權利,培養著這種扭曲而醜陋的性格,專門打探別人隱私。

在中國大陸,還有一些專門利用中共的迫害,來欺負被中共迫害的人。人情在中國大陸被用來侮辱人、迫害人,而且是全社會現象。「文革」時,有一次看到幾個孩子在那玩,一個大人從傍邊過,一個小孩子突然說,你是「右派」。大人連聲都不敢吱一聲,低頭急忙走開,孩子還在後面喊「你是『右派』」。我不理解,孩子怎麼能那樣對大人,那個大人的孩子跟這些小孩差不多大;更不理解,為什麼一句「右派」,就把那大人嚇得這個樣子。我回家問大人,大人告訴『右派』是犯錯誤,被打倒的,跟地主反壞差不多。可我不理解孩子怎麼能欺負大人。長大了慢慢知道,那是革命立場。

其實,不只是孩子欺負大人,大人也欺負孩子。孩子母親給我講了她目睹的一件事,1999年的夏天,一個孩子剛走出家門,在烈日下背著大書包去上學。突然,鄰居一個大人叫那個孩子名字,大聲問:你爸爸呢。孩子不答話,只是低頭在烈日下走,那個鄰居剛剛看到孩子的爸爸被公安帶走了,故意問孩子,不知是為了羞辱,還是為了發洩。可孩子心裡壓著的是無法解釋的疑問。由於害怕,孩子每天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把門關上,從裡面把門反鎖。大人問為什麼把門反鎖,說怕它們再來。孩子不願提「公安」這個詞,大人講公安是抓壞人的,可爸爸是好人,因為修煉法輪功就被公安抓走了。無助,無奈,在幼小的心裡不理解這一切,還害怕人知道了,因為報紙、電視天天在不停地罵法輪功,小朋友和老師都不理解。

轉了年,要寫作文,老師佈置的題目是《我想XX》,讓孩子寫一個寫最想的人。孩子回家寫了一篇作文,孩子寫的題目是《我想我的爸爸》,家裡大人趕緊把那篇作文撕下來,讓孩子換個題目寫。我看了那篇被撕下來的紙片,其實不能算是一篇作文,孩子太小,就是簡簡單單地寫幾句話,講述了當天作業不會做,要是爸爸在家就好了,可以再耐心的給他講解,孩子寫了對爸爸的思念,已經很久沒有看到爸爸了。在孩子幼小的心裡有個揮不去的陰影。但孩子不知道他的爸爸那時被關在勞教所正遭受折磨。

這個社會,不只是施暴者在迫害人,是那些在旁邊,沒事幹就欺負人「玩」,被欺負者又是那樣的無助,這是社會常情,那這是什麼情?能是人之常情,能是「人情」嗎?

古時也有人情冷暖,勢力小人,那也是因貧富而瞧不起人,但沒有人無聊到沒事去侮辱人、折磨人來取樂。

為什麼能這樣欺負人呢?仗勢欺人者,依仗什麼去欺負人呢。依仗的是中共淫威,沒有中共的政治迫害,這種欺負人的也就沒了市場。今天中國人說的「人情」,叫「階級感情」。對待敵人要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

現在拍攝動物習性的視屏很多,沒看見老虎、獅子沒事欺負另一個來玩,別說欺負弱小的同類,就是它們的獵物也沒有啊,沒聽說老虎獅子吃飽了沒事拿弱小的同類或獵物來解悶的。那上面說的「人情」是不是連禽獸都不如呢?!!

今天的中國是一個什麼社會

現在流行的一句話: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敵人。這個口號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歸結為敵我關係,還是要「鬥」,是用利益來劃分。在今天大陸流行一句更露骨的話:人與人之間都是利益關係。

這些說辭不是來自中華文化,因為中國文化講「仁義禮智信」。這套說辭也不來自於人類文化。這套說辭來自哪裡?

來自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中共《憲法》中很明確地講「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但是階級鬥爭還將在一定範圍內長期存在。」

所以,今天中國講「專政」,而「專政」的對像是以「階級」來劃分的。「階級」的定義,列寧說:「「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大的集團,這些集團在歷史上一定的社會生產體系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對生產資料的佔有關係(這種關係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了的)不同,在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領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會財富的方式和多寡不同也不同。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由於它們在一定社會經濟結構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其中一個集團能夠佔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

當然「階級」的定義還有不同,但不管它有怎麼樣的差別,其定義都是以,生產資料來劃分,而共產主義實踐中更是以它定義的財富來劃分,因為它定義的這個「財富」既不是它們經典中僅僅指「生產資料」,也不是普片意義上的財富,是由共產黨指認的財富,今天揭示出了很多共產黨官員實際上是驕奢淫逸,而且是以搶奪來滿足自己的驕奢淫逸的生活。如世界各共產黨國家的「利益集團」,它們靠搶奪佔有了財富,卻成了正當的,盤剝民眾卻不屬於「剝削階級」,它們是以佔有和支配財富來操控這個社會方方面面。

不管哪種方式,它們所講的「階級」中都透著「利益」,就是用利益來劃分的。之後有,「不論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等口號都是與它們的宗旨一脈相承,從這個「利益」中演變來的。

由於共產主義的理論和實踐慢慢也使人認同並接受了這種利益是一切的口號。就有了: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敵人。和更露骨的:人與人之間都是利益關係。中國古人講: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總是用道義來看待事物,而小人就是以利益。今天講「人與人之間都是利益關係」的這些連小人都不是。獅子、狼是群居,在攻擊的時候都是互相配合。沒看到哪個狼跟其它狼說,咱們都是利益關係,這面危險,你先上。

有這種「人與人之間都是利益關係」認識的、說這些話的連狼都不如。那他跟他媽是什麼利益關係,他跟他孩子是什麼利益關係?連動物都不如。

如此無情無義,還都是利益關係。這能是什麼?只能是「獸」。

所以才會有,把活人器官拿來裝在自己身上,或用活人器官來掙錢。拿活人做實驗在這個國度就太一般了,動物好像沒有把同類器官拿來裝在自己身上,使自己更健康、更強大。而且是政府主導的全社會性的。

不論「人治」還是「法治」,基點都落在人上,因為是人類的社會,都有基本倫理準則和道德規範。而今天中國大陸,已經不知道人是什麼?在中國大陸出生的,更不知道歷史上人類社會是什麼樣,因為習慣了中國大陸的生活,甚至以為奴隸更悲慘,「專制」更可怕。哪裡知道,今天的中國大陸的「專政」比歷史上任何時期的「專制」都可怕一萬倍。奴隸還有人格。今天,因為不知道什麼是人,說的話都稀奇古怪,08年汶川地震之後,對死難者,大陸開始流行一句話,叫「一路好走。」人死了,你知道它去哪?可能下地獄、可能轉生成畜牲,它讓一路好走。不是在罵人嗎?祝願下地獄、成畜牲。

今天的中國是「獸治」。馬克思用它的理論造出了一個新的、變異物種,披著人皮,有著邪惡思想的獸——中共。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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