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侃:今天中国是一个什么社会?

中国古代社会

前几年,中国大陆“学术界”有人谈到宋代的养老和社会福利时,就有“学者”质疑封建专制的朝代真有那么好吗,那我们还不如回到宋代。从五四以来在知识界有人一直在讲,中国古代是封建专制,但对封建专制是什么样的状态,也是从大陆媒体上知道的。

中国大陆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了解国外的知道那是个法治社会。认为中国大陆现在是人治,但对人治是个什么状态并不知道。

这个问题在中国大陆的很多人可能都说不清的,因为中国大陆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是人治、什么是法治,很长时间以来,中国大陆官媒在谈论中国古代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基本都是一个论调:人治。这个结论使得很多中国人对中国古代的了解都是在大陆官媒制之下和引导之下的认识,认为中国古代是帝王制,皇帝九五之尊,一言九鼎,掌握一切生杀大权,皇帝一人说了算。而那些电视剧更是用财色诱人,好像皇帝的后宫都是穷奢极欲,天天就是淫荡。

然而,古代皇帝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宋史》中记载了一个故事,书法家蔡襄是宋四大家之一,在《宋史》中记载,仁宗皇上任命蔡襄做起草诏令的知制诰,一次三位御史向皇上议论大臣梁适的不是,仁宗一听,下诏要贬梁适,让蔡襄写诏书,蔡襄认为这个不是在庭上公开议论弹劾,而是私下跟皇上讲就下诏要贬人,不合理,蔡襄拒绝写诏书。之后,每次遇到有这种不正当的解职情况时,蔡襄都不写诏书,仁宗皇上没治蔡襄的罪,还给蔡襄加官,并赐给蔡襄母亲冠帔表彰她生了一个好儿子。

因为仁宗非常喜欢蔡襄书法,仁宗想给自己宠幸的妃子的父亲写个碑文,就让蔡襄写一个《温成后父碑》碑帖,蔡襄一口回绝,说“这不属于我的职责,是待诏的事”。蔡襄拒不奉诏。

这样看来,拒绝皇上的请求的事还是有。

《曲洧旧闻》讲了一个故事,仁宗宠幸的张贵妃一次提及给她自己伯父张尧佐个官职,仁宗就想任命张尧佐做宣徽使,到庭上议论没有通过,仁宗只好不打这个主意。过了好久,贵妃还是想给伯父张尧佐个官职。一日,仁宗准备上朝时,张贵妃送仁宗到了殿门,抚着仁宗的背叮嘱仁宗:“皇上今日别忘了提宣徽使的事。”皇上答应。在朝上,仁宗就降旨封张尧佐做宣徽使,可是没通过,包拯讲了各种理由拒绝,包拯太激动了,走到仁宗跟前,说话时唾沫喷出,溅到仁宗脸上。仁宗没办法,只得作罢。张贵妃心急,一直派小黄门过去探听消息,得知包拯跟仁宗在庭上争论,弄得皇上很没面子。当仁宗退朝时,张贵妃迎上去谢罪,仁宗用袖子一边拭脸,一边说:“中丞到我跟前讲话,唾沫都喷到我脸上了。你只知管要宣徽使、宣徽使,你难道不知道包拯是御史中丞吗?”

《唐语林》中也讲了一个故事,一次,唐太宗对一棵树很是欣赏,赞美了几句,站在边上的宇文士及马上顺着皇上的意思不停地称颂赞美那棵树,太宗马上严肃地说,魏征常常劝诫我远离佞人,我不知道他说的佞人是谁,只是猜测是不是指的你,今天看来魏征说的是你。宇文士及马上谢罪说:“在朝上那些官员跟您争执的时候,经常把陛下说得头都抬不起来。今天臣有幸在陛下左右,若不多少顺从陛下一些,陛下虽然贵为天子,有什么意思呀。

看来皇上不仅不是说一不二,还经常在朝堂上被大臣们指责的抬不起头。

那中国古代不是“人治”,不是“法治”。到底是什么治呢?

梁启超先生在1904年《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引用了日本穗积陈重学者提到的古代宗法的“礼治”思想,提出“礼治主义”。《论语》中讲“克己复礼”。外国人对当时的中国的认识、评价是“礼仪之邦”。

中国古代文化的“礼”,包含了习俗、宗教,敬天悯人,人与自然,天人合一等宇宙观。

这个“礼”,即讲述了天人的关系,也规范了人的规矩,又是伦理,讲“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是人伦天理,所以古籍中也有“理治”之说。

有人说,在古籍中没有看到“礼”和“治”合起来的“礼治”这个词。这是因为“礼”,不是治人,是教化人,让人从道德方面提升,自己约束自己。人治、法治都是从外面来管人的方式,来治人,虽然法治保护了你,但同时也限制了人(这还得是良法,若为恶法那不只是限制你,还得迫害你)。

这就是“人治”、“法治”与“礼治”的根本区别。

读古人笔记看到那时的文人、官员言行普遍都是用道德约束自己,即使贫寒也不贪不义之财,才明白,为什么会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那个社会的风气。

中国是法治社会吗?

今天的中国是“法治”国家吗?今天的中国肯定不是“法治”,因为中国《宪法》中有个序言,讲“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中共”宣称它是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党,是讲“专政”的,一个讲专政的政权怎么会讲法律呢。

“专政”是不需要法律的,这个马克思提出的理论,当考茨基指出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有问题时,“……按本义来讲,专政这个词意味着消灭民主。但是,就本义来讲,这个词自然还意味着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一个人的独裁。”列宁开始咒骂考茨基,列宁把“无产阶级专政”表述更具体,列宁说:“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全集》)“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发现了(通过无产阶级的群众运动)!”(列宁‘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小册子的提纲’)

有人讲,“中共”现在讲“依法治国”吗,那我们来看看“中共”在历史上是如何对待法律的。它的“依法治国”是如何提出来的。“中共”在“文革”结束后,说的一句话是“十年浩劫”中,“四人帮”破坏法制砸烂了“公检法”,使中国法制大倒退。这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文革”砸烂“公检法”,这是事实,它不光砸烂“公检法”,它把传统的、好的东西都给砸了,不仅是砸烂,有很多都砸没了。但说那是“中共”法治的倒退,就是瞎说了,大家可以查一查,“中共”在79年它的第一部《刑法》出来以前,有什么法律。

“中共”在没建政之前,就发了一个档废除了民国时的“六法全书”,(《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强调“法律是统治阶级以武装强制执行的所谓国家意识形态,法律和国家一样,只是保护一定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所以《六法全书》是“以掩盖阶级本质的形式出现。”“国民党全部法律只能是保护地主与买办官僚资产阶级反动统治的工具,是镇压与束缚广大人民群众的武器。”说那是旧社会的枷锁,是资产阶级法权,维护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利益,一定要废除。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共”今天的法律与世界主流法律不同的原因。

“中共”建政后,就以这个“指示”来指导司法,同时进行“镇反”,就是镇压“反革命”,那你问它当时抓人、杀人用了什么法律。没有法律,就是草菅人命,因为“中共”宣称它进行的是“无产阶级专政”,所以,别说在“文革”和“文革”以前,就是在79年之前,“中共”杀人、抓人、判刑用了什么法律,公检法随意抓人,是不要法律的,也没有法律。你以为今天公安绑架抓人、检察院、法院枉判人,是现在才有,不是的,那是它一贯的作风。所以怎么能说是“文革”使中国法制大倒退呢。

那时“中共”只有寥寥几部法律,五四年的宪法就是因为刘少奇带回斯大林的指示,要向西方资产阶级进行反击,不能说我们没有合法性,要开人大,要有宪法。毛泽东一听,就让刘少奇、周恩来准备开人大,他自己就带着秘书田家英等几个人在西湖边,边玩边写“宪法”,还不说毛泽东每天在那声色犬马,毛泽东带去的几个人没有一个是懂法律的,能写“宪法”。所以,那个五四“宪法“就是把前苏联的宪法翻译过来照搬。然后假装拿到全社会讨论,那就是走形式,怎么能改呢?能改的就是当时他们翻译时翻译的不够准确的地方,就是纠正一下翻译纰漏、给文字润润色而已。

但有一部法律,“中共”一直是很上心的做,而且在没有建政之前,在江西搞武装割据,闹独立的时候就有,就是“婚姻法”。当然,一般人一听婚姻法就想是保护婚姻的。不是,“中共”急急忙忙的出“婚姻法”,不是保护你的婚姻,是为了让你离婚方便,想离就离,一句话就行,组织给你做主,叫“个性解放”。所以结婚离婚在大陆有很多年一直是要组织批准的,就是从那时延续下来的。那时不仅是“中共”内部淫乱,它还把这个淫乱带到社会,在红区泛滥。叫红区,可能还包括红灯区的意思。那时在红区淫乱、乱伦非常盛行,有公开也有秘密的。男人不在家,女人就去胡搞。这也是符合马克思的教义“按需分配”。

1977年之后,很多之前在历次运动中被打倒的老干部又出来了,可是心有余悸,之前的运动给他们留下创伤太深,为了避免在将来的运动中再次被打倒,所以,他们要求立法,来保护自己,但又害怕民众手里有了法律来跟它们对抗,左右为难。所以它的法律出发点就不是为了保护你我这样的普通民众。它一方面要使法律条文模棱两可,尽量在法律中做一些口袋,随时把你关进去。“中共”今天是以法律的名义来迫害民众了。这就是“中共”现在讲“依法治国”的来源。

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共”的法律砖家不再提“文革”给法治带来的大倒退,开始大讲今天是法治最好时期。说“建国后的前30年,中国法制在建国初期得到一定的发展,改革开放后,中国法治发展迅速,特别是依法治国的推进,让中国法治已进入历史上最好时期,处于最高水准,这也是客观事实,毋容置疑。”

无耻,是“中共”媒体,五毛、自甘五的特征,即使在事实面前还要坚定地说假话,也毫不变色,因为,“中共”知道,它自己不招人待见,它怕民众明白过来,就用假话来麻木民众,你知道是假话,它也不在意。就是让民众觉得,没有真的,也不可能有好的,古今中外都是一样,都是假的。潜移默化的告诉民众,不管真的、假的,也不管什么好的、坏的,都不信,就信“利益”,别提未来,也不管将来。

公开造假,让人丧失信,他不相信,对错都不相信。

97年修改《刑法》时,虽然把臭名昭著的“反革命罪”取消了,但加上了很多新名词,就是新罪名。如97《刑法》中加入了,“刑法三百条”,这条就是针对信仰团体进行迫害,就是说思想犯罪,这和现代法律针对行为是矛盾的。但是你读这个“刑法三百条”的原文中,里面有很多词是有歧义的。而且,它针对“邪教”的解释又引用这些有歧义的词,如:“迷信”、“破坏迫坏法律实施”。什么是“破坏迫坏法律实施”,“法律实施”又是什么,破坏了哪条法律,怎么才能进行这种“破坏”,“破坏”是什么程度标准,什么是“迷信”。这些词都是没有法律定义的,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理解,怎么也不会想到它里面的“邪教”指谁。而全国人大法工委对“迷信”的解释,还是沿用79年《刑法》中“封建迷信”一词的解释,而这个解释是对人类信仰的诽谤,就是对人类文明的侮辱,是反人类的。但直到今天,它还在用这条法律迫害信仰民众。人们历数中国历史上的暴政,元朝是常被提及的,但元朝却未设过信仰罪,元朝从未查禁过任何宗教。

“中共”还有一条,“颠覆国家政权罪”,709的很对律师就是被用这个罪名给迫害了。

你说这些律师也没有采取暴力行为,怎么能颠覆国家政权了。这是因为你在国外呆时间长了,不懂“中共”法律,要采取暴力,那不叫“颠覆国家政权罪”,那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上面一条,叫“武装叛乱、暴乱罪”。而且,司法解释中说“颠覆国家政权罪”“不要求实际已经造成国家政权被颠覆、社会主义制度被推翻的危害后果”,就是不需要有结果就能定罪,够邪门了吧,不是的,709的律师犯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第二款“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即使你没有用武力、你也没有颠覆政权,但你说了对政府不满的话,就犯了“煽动”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你不知道你哪句话属于它认为的“造谣”哪个词是在它定义的“诽谤”中,因为“中共”法律上并没有解释什么是“造谣”、哪些属于“诽谤”。

什么“造谣”?何为“诽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尔雅》云:徒歌谓之谣。就是歌谣,至于诽谤,据说,当年,尧帝为了广开言路,设诽谤之木,专门让人说当权者的不是。连被“中共”骂为封建统治者的汉文帝都说民众对官府不满,官员就给民众定造谣、诽谤这些罪名,这种造谣、诽谤之罪不可取,从现在开始,立即废除。(附原文:“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而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要说造谣诽谤,“中共”媒体,五毛、自甘五,哪一个不是造谣的把式,哪一个不惯用诽谤,它们哪一个造起谣来都像一种病态,“疯”加“狂”的程度。可“中共”却用法律把“造谣”、“诽谤”扣在善良人头上,当罪名,迫害人。

更何况“中共”法律中经常还加了一个“其他方式”的补充条款,其实,它也不知道“其他方式”是什么,什么时候想用,就拿出来。其实就是“莫须有”。

“中共”法律不仅是恶法,其法治也不需要证据,所有“证据”是随意编造、拼凑,整个过程就是一条定罪生产线,只要按照流程走,弄一些名词,什么,批捕、起诉、证据、开庭、审判,来糊弄人,就是法治。,“中共”的“法治”就是想着法子治人,变着法子治人。

今天中国是人情社会吗

今天的中国不是“法治”社会,这个今天很多人都感受到了,接受了。那么,今天的中国是一个什么社会呢?!有感概说:今日中国是人情社会很难法治、平等。 “人情”?

古人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礼记》)一般来讲“人情”就是人之常情,或人与人之间的情义,《三字经》中讲“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常情应是互相关爱。最不好也就是老于世故了。不管是哪种,也就是用人情冷暖,世事无常来描述。今天中国社会是怎样的“人情”社会吗?

前不久报导,709案律师王全章的孩子要上学,仍被刁难。孩子父亲被抓,就要诛连不让那你上学,这是一个很普片的现象。我认识的一个人,就是因为孩子爸爸炼法轮功被抓去坐牢,孩子要上学,当地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就是不给开证明。是公安在有意刁难、害人。

网上还报导公安到学校去找小孩子做笔录,学校老师竟配合公安,不仅要迫害你,还要诛连到家里人,这是什么“人情”。

曾经有两个人都跟我讲过,他们的哥哥被逼自杀,而且是同学揭发的。在历次运动中,那些被运动打倒的人,如果还不屈服,不向党和“人民”低头认罪,那他的家人就被当做政府的筹码,让你家人没有工作,让你一家没有饭吃,看着幼小孩子用饥饿的眼神期盼你。

让你看到你亲人被那些邻居白眼、侮辱。直到你屈服。古时候有诛连九族,把家人发配、充军。可中共惯用的手段是折磨,把人折磨得生不如死,用折磨来杀人,而且是发动民众参与,叫群众运动。比用刀杀人更狠毒,利用人情来折磨你。

人情被这么用。历史上没有过。历史上很对敌对双方在击败对手后,不会去伤及对方家人,还要安抚。武王伐纣之后,分封商纣王的儿子,使商殷血脉延续。(【殷本纪】载: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记得【三国志】记载了一段,陈宫自反叛后,一直在想法子打曹操,曹操抓了陈宫,让陈宫投降,陈宫宁愿死,曹操就问:那你不考虑你老母和妻子的死活?陈宫说:我听说以孝来治理天下者不伤害别人亲人,施以仁政的人不绝人宗室。

我老母、妻子就看你怎么处置,不在我这。曹操之后厚待陈宫之家人。替陈宫养母嫁女。

(太祖之禽宫也,问宫欲活老母及女不?宫对曰:“宫闻孝治天下者不绝人之亲,仁施四海者不乏人之祀,老母在公,不在宫也。”太祖召养其母终其身,嫁其女。【鱼氏典略】载:太祖曰:“卿如是,柰卿老母何?”宫曰:“宫闻将以孝治天下者不害人之亲,老母之存否,在明公也。”太祖曰:“若卿妻子何?”宫曰:“宫闻将施仁政于天下者不绝人之祀,妻子之存否,亦在明公也。”太祖未复言。……宫死后,太祖待其家皆厚于初。)仁义者,情义友善。

在今天的中国大陆“人情”被用的地方特别多。有去劝说被迫害者妥协的,也是用的“人情”。他很温情地劝说,你看你这样,老父亲在家,你尽不了孝心,孩子在家你也不能照顾,家里老老小小,不仅得不到你的照顾,家里人还为你担心。你看看你这样还死撑着面子活受罪。哎,我想帮你,但你也要配合。不过当你问怎么配合呢?他说你这么强着也不行,都退一步,给个台阶好就坡下驴。那你问怎么退一步呢,他说你别任性,退一步,认点罪,认多认少,反正认一点,就说你错了,我也好帮你,要不我这也说不上话吗?

细想,到底谁让了步呢?中共迫害你就是让你认罪,它不达到目的了吗!它哪退一步了,不就是让你认罪吗。这是“人情”?你说我是无辜的,符合法律,是中共迫害,冤枉我,你不帮我申冤,你害怕中共迫害你,我能理解;我在被关押场所遭到刑讯逼供、酷刑折磨,我要举报,你不帮我举报对我施刑者,你不管;我被打伤,要出去治疗,你害怕我出去治疗留下证据,你阻挠,现在让我配合你,来认罪,还假惺惺地说少人点,刑判轻点。别说基本道义,连人情都不是。还用人情来表白。网上段子:你跟它讲人情,它跟你讲法律;你跟它讲法律,它跟你讲政治,你跟它讲政治,它跟你耍流氓。

在中国大陆有一类专门喜欢打探别人隐私,用来当手段,你以为只有国保、国安好打听别人隐私,在中国大陆,那些小脚侦缉队、告密者都有这个嗜好。古训:“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当然,监狱狱警的这种嗜好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中共的《监狱法》赋予狱警这种权利,培养着这种扭曲而丑陋的性格,专门打探别人隐私。

在中国大陆,还有一些专门利用中共的迫害,来欺负被中共迫害的人。人情在中国大陆被用来侮辱人、迫害人,而且是全社会现象。“文革”时,有一次看到几个孩子在那玩,一个大人从傍边过,一个小孩子突然说,你是“右派”。大人连声都不敢吱一声,低头急忙走开,孩子还在后面喊“你是‘右派’”。我不理解,孩子怎么能那样对大人,那个大人的孩子跟这些小孩差不多大;更不理解,为什么一句“右派”,就把那大人吓得这个样子。我回家问大人,大人告诉‘右派’是犯错误,被打倒的,跟地主反坏差不多。可我不理解孩子怎么能欺负大人。长大了慢慢知道,那是革命立场。

其实,不只是孩子欺负大人,大人也欺负孩子。孩子母亲给我讲了她目睹的一件事,1999年的夏天,一个孩子刚走出家门,在烈日下背着大书包去上学。突然,邻居一个大人叫那个孩子名字,大声问:你爸爸呢。孩子不答话,只是低头在烈日下走,那个邻居刚刚看到孩子的爸爸被公安带走了,故意问孩子,不知是为了羞辱,还是为了发泄。可孩子心里压着的是无法解释的疑问。由于害怕,孩子每天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把门关上,从里面把门反锁。大人问为什么把门反锁,说怕它们再来。孩子不愿提“公安”这个词,大人讲公安是抓坏人的,可爸爸是好人,因为修炼法轮功就被公安抓走了。无助,无奈,在幼小的心里不理解这一切,还害怕人知道了,因为报纸、电视天天在不停地骂法轮功,小朋友和老师都不理解。

转了年,要写作文,老师布置的题目是《我想XX》,让孩子写一个写最想的人。孩子回家写了一篇作文,孩子写的题目是《我想我的爸爸》,家里大人赶紧把那篇作文撕下来,让孩子换个题目写。我看了那篇被撕下来的纸片,其实不能算是一篇作文,孩子太小,就是简简单单地写几句话,讲述了当天作业不会做,要是爸爸在家就好了,可以再耐心的给他讲解,孩子写了对爸爸的思念,已经很久没有看到爸爸了。在孩子幼小的心里有个挥不去的阴影。但孩子不知道他的爸爸那时被关在劳教所正遭受折磨。

这个社会,不只是施暴者在迫害人,是那些在旁边,没事干就欺负人“玩”,被欺负者又是那样的无助,这是社会常情,那这是什么情?能是人之常情,能是“人情”吗?

古时也有人情冷暖,势力小人,那也是因贫富而瞧不起人,但没有人无聊到没事去侮辱人、折磨人来取乐。

为什么能这样欺负人呢?仗势欺人者,依仗什么去欺负人呢。依仗的是中共淫威,没有中共的政治迫害,这种欺负人的也就没了市场。今天中国人说的“人情”,叫“阶级感情”。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现在拍摄动物习性的视屏很多,没看见老虎、狮子没事欺负另一个来玩,别说欺负弱小的同类,就是它们的猎物也没有啊,没听说老虎狮子吃饱了没事拿弱小的同类或猎物来解闷的。那上面说的“人情”是不是连禽兽都不如呢?!!

今天的中国是一个什么社会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敌人。这个口号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敌我关系,还是要“斗”,是用利益来划分。在今天大陆流行一句更露骨的话:人与人之间都是利益关系。

这些说辞不是来自中华文化,因为中国文化讲“仁义礼智信”。这套说辞也不来自于人类文化。这套说辞来自哪里?

来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共《宪法》中很明确地讲“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所以,今天中国讲“专政”,而“专政”的对像是以“阶级”来划分的。“阶级”的定义,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不同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当然“阶级”的定义还有不同,但不管它有怎么样的差别,其定义都是以,生产资料来划分,而共产主义实践中更是以它定义的财富来划分,因为它定义的这个“财富”既不是它们经典中仅仅指“生产资料”,也不是普片意义上的财富,是由共产党指认的财富,今天揭示出了很多共产党官员实际上是骄奢淫逸,而且是以抢夺来满足自己的骄奢淫逸的生活。如世界各共产党国家的“利益集团”,它们靠抢夺占有了财富,却成了正当的,盘剥民众却不属于“剥削阶级”,它们是以占有和支配财富来操控这个社会方方面面。

不管哪种方式,它们所讲的“阶级”中都透着“利益”,就是用利益来划分的。之后有,“不论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口号都是与它们的宗旨一脉相承,从这个“利益”中演变来的。

由于共产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慢慢也使人认同并接受了这种利益是一切的口号。就有了: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敌人。和更露骨的:人与人之间都是利益关系。中国古人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总是用道义来看待事物,而小人就是以利益。今天讲“人与人之间都是利益关系”的这些连小人都不是。狮子、狼是群居,在攻击的时候都是互相配合。没看到哪个狼跟其它狼说,咱们都是利益关系,这面危险,你先上。

有这种“人与人之间都是利益关系”认识的、说这些话的连狼都不如。那他跟他妈是什么利益关系,他跟他孩子是什么利益关系?连动物都不如。

如此无情无义,还都是利益关系。这能是什么?只能是“兽”。

所以才会有,把活人器官拿来装在自己身上,或用活人器官来挣钱。拿活人做实验在这个国度就太一般了,动物好像没有把同类器官拿来装在自己身上,使自己更健康、更强大。而且是政府主导的全社会性的。

不论“人治”还是“法治”,基点都落在人上,因为是人类的社会,都有基本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而今天中国大陆,已经不知道人是什么?在中国大陆出生的,更不知道历史上人类社会是什么样,因为习惯了中国大陆的生活,甚至以为奴隶更悲惨,“专制”更可怕。哪里知道,今天的中国大陆的“专政”比历史上任何时期的“专制”都可怕一万倍。奴隶还有人格。今天,因为不知道什么是人,说的话都稀奇古怪,08年汶川地震之后,对死难者,大陆开始流行一句话,叫“一路好走。”人死了,你知道它去哪?可能下地狱、可能转生成畜牲,它让一路好走。不是在骂人吗?祝愿下地狱、成畜牲。

今天的中国是“兽治”。马克思用它的理论造出了一个新的、变异物种,披着人皮,有着邪恶思想的兽——中共。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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