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11月30日訊】週四,中共廣東省委前常委、珠海市委書記李嘉受賄案,在福建漳州中級法院開庭。據報,李嘉與令計劃關係密切。
法庭指控,2001到2016年,李嘉擔任梅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珠海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等職務期間,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058萬餘元。
2016年3月23日,李嘉被調查。
據報,李嘉與令計劃關係密切,甚至進入令計劃未來十年的重用名單。
還有報導說,李嘉或與此前落馬的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廣東省委組織部前副部長林存德等人有關聯。
廣東曾是江派的勢力範圍,長期被江派大員李長春、張德江等把持。中共十八大後,廣東官場被持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