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28日訊】 自從被中共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後,中國大陸影星趙薇那個背景神秘的丈夫黃有龍,就成為不少媒體「扒皮」調查的對象。日前,有陸媒起底了黃有龍的發家史,曝光了黃與國企合作,在不出資的情況下僅靠「業務溝通」即獲得某項目30%股權等驚人內幕。不過,該文刊出僅一天即在中國大陸的網路上被封殺。
當地時間11月27日,中國大陸門戶網站網易《清流》工作室發表了題為《趙薇丈夫黃有龍前傳:與國企合作拿乾股》的長篇調查報導,揭開了黃有龍早期不為人知的一些商業經歷。
據報導,黃有龍在年僅28歲時,就已開始出面負責為一些公司的項目「向政府報審批、跑手續。」
據爆料,北京東城區對深圳商人李亞鶴行賄、串通投標一案的刑事判決書中顯示,早在2004年,深圳東潤達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黃有龍鼓動李亞鶴共同開發華新村改造項目。當時,他們雙方的合作分工情況是:黃負責向政府報審批、跑手續;而李負責項目的宣傳、開發。
不過,這次合作並不成功。歷時近3年的時間裡,黃有龍未能拿下市裡的手續而退出了華新村項目。之後,李亞鶴向時任福田區委書記李平行賄繼續運轉該項目,最終因李平在2010年被查而東窗事發。
資料顯示,黃有龍當年向李亞鶴提出「向政府報審批、跑手續」合作舊改項目時,年僅28歲。雖然黃有龍在深圳東潤達公司的全部股份已於2006年11月由一名為「王建國」的人士接手,但黃有龍至今依然在該公司擔任「總經理」一職,黃的父親以及其他親屬至今還在「深圳東潤達公司」任職董事。
此外,這篇長文還曝光了黃有龍2009年與國企雲南錫業集團合作開礦時曾經拿「乾股」的內幕。
據披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顯示,黃有龍、王建國,與大百匯實業老闆溫純青,以及深圳另一梅州籍老闆陳思賢一起,曾與國企雲南錫業集團合作開發鉛鋅等有色金屬及其相關產業。
2009年,黃有龍、王建國、陳思賢、溫純青聯合雲南錫業集團,共同設立投資平台「雲錫鑫潤達公司」。其中,黃有龍、王建國、陳思賢、溫純青四方通過一家名為「深圳錦城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錦城公司」)持有「雲錫鑫潤達公司」40%股權;雲南錫業集團持有「雲錫鑫潤達公司」60%股權。
上述合作各方達成了多個約定,其中就包括以「雲錫鑫潤達公司」名義,與「箇舊創源經貿有限公司」成立一個合作企業,發展硫酸和鉛鋅等有色金屬及相關產業。同時,「雲錫鑫潤達公司」還將在紅河州元陽縣成立一個礦產資源開發公司,負責運作元陽縣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
雲錫集團在上述約定中承諾,所生產的硫精礦產品首先保障雲錫鑫潤達公司與創源公司的合作生產所需,不再在雲南省內與第三方合資、合作新建硫酸廠;承諾當硫精礦實際年產量大於30萬噸時向「雲錫鑫潤達公司」提供不少於年產30萬噸硫酸所需的硫精礦。
作為對上述承諾的回報,黃有龍、王建國、陳思賢、溫純青共同成立的深圳錦城公司同意贈與雲錫集團6000萬元。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黃有龍、王建國、陳思賢、溫純青四方曾就上述合作簽訂過一份《戰略合作備忘錄》。根據該備忘錄的文件資料,這次合作經營的首期總投資為16200萬元,除了陳思賢、溫純青分別出資8100萬元而各自擁有30%的股權外,黃有龍和王建國均出資0元,僅靠「業務溝通」而分別獲得該項目30%和10%的股權。
而上述文件並未闡明黃有龍、王建國在不出資的情況下為何可以獲得該項目三分之一強股權的具體原因。
2013年7月初,原雲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雷毅落馬被查。在2015年雲南省高級法院發出的《雷毅受賄二審刑事裁定書》((2015)雲高刑終字第351號)中,披露了雷毅在2004年至2013年擔任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雲錫集團董事長期間,曾收受14名商人的行賄,而「黃有龍」和「王建國」就在行賄者的黑名單之中。
2016年年底,趙薇旗下龍薇文化傳媒公司擬收購萬家文化(600576.SZ, 現名:祥源文化)時,曾在回復上交所的有關問詢時宣稱:趙薇女士及其配偶黃有龍先生投資金寶寶控股、順龍控股、阿裡影業、雲鋒金融、唐德影視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權,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市值約45.22億元;另經初步統計,趙薇女士及其配偶黃有龍先生還持有不動產價值約6.66億元,其它股權投資價值約3.18億元;趙薇女士及其配偶黃有龍先生同時經營影視、酒業貿易、4S店等多項業務,截至2016年11月30日總資產合計約1.57億元。上述相關資產總價值約56.63億元。
不過,在諸多公開商業運作背後,原本家境普通的黃有龍為何能在二十幾歲的年紀就開發金葉子酒店、替人「向政府報審批、跑手續」?他為何能僅僅依靠「業務溝通」便可獲得國企合作的三分之一的礦產股權?他早期投資生意的資金究竟來自何處?
這些問題至今仍然沒有一個明確答案。尤其,上述長篇起底式報導在網易上獨家發表後僅一天即被刪除,令外界感到黃有龍背後的後台(或金主)絕非等閒。
(記者黎明報導/責任編輯:曲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