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辱母案」升級 催債人涉黑加控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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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27日訊】外界高度關注的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又有新進展,該案主犯吳學佔被加控指使他人進行非法拘禁罪,另一名被告則被加控強姦罪。

據陸媒報導,涉及于歡「辱母殺人案」的10名討債者,除已死亡的杜志浩外,該案主犯吳學佔等涉黑團夥已於今年3月26日前相繼落網。

報導稱,11月27日,聊城市東昌府區檢察院對吳學佔等人涉黑案進行了補充起訴,增加了吳學佔指使其他被告人對王某某進行非法拘禁罪的指控,還增加了其他一名被告人涉及強姦罪的指控。

吳學佔等15人共被起訴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8個罪名,嫌犯包括吳學佔、趙榮榮、李忠、郭樹林、郭彥剛、吳風磊、林飛、吳洪艷、杜建崗、吳風志、張博、嚴建軍、程學賀、張書森、麼傳行。

其中,與于歡、蘇銀霞一家有關的有12人,前3個罪名所涉案情與蘇銀霞、于歡相關。

據此前報導,吳學佔涉嫌以惡劣手段侮辱欠債人于歡的母親蘇銀霞。近日,蘇銀霞的委託律師表示,要求吳學佔、趙榮榮兩人歸還從蘇銀霞處非法放高利貸所得的13.4萬元人民幣「利息」,以及非法佔有的一處民宅。

于歡姑姐于秀榮亦於27日向媒體透露,于歡母親蘇銀霞要求法院判決吳學佔等11名被告人,並對蘇銀霞實施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凌辱等手段,給予賠禮道歉,並承擔精神撫慰金。

2016年4月14日,現年23歲的于歡與母親一起被高利貸債主吳學佔派去的追債人非法軟禁。于歡因目睹母親受盡追債人百般凌辱,情急之下以刀刺追債人,導致1死3傷。

山東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遭社會各界強烈反對,各界法律界人士紛紛為于歡上書,稱此案情有可原,應酌情輕判。隨後,于歡提出上訴後,二審改判于歡防衛過當獲有期徒刑5年。

(記者唐風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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