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22日訊】中共官媒新華社21日晚通報了中共中宣部副部長魯煒被審查的消息。魯煒曾擔任中共國家網信辦主任,制定了包括轉發500次所謂「謠言」追究刑事責任在內的一系列十分苛刻的網路管理規則,被外界戲稱「網路沙皇」。
當地時間11月21日晚間,新華社發布通報稱,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審查。
資料顯示,魯煒是新聞記者出身,曾長期在新華社任職,一步步從普通記者遷升至新華社副社長。2011年魯煒出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2013年到2014年出任新成立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主任,兼任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副主任。
2014魯某又晉陞為中宣部副部長,同時兼任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網信辦主任。
2016年6月29日,中共官方宣布魯煒不再擔任網信辦主任職務,由原網信辦副主任徐麟接替任網信辦主任一職。
當時中共官媒這次沒有說明魯煒被突然撤掉網信辦主任職務的原因,但香港《蘋果日報》曾援引新華社內部人士披露:魯煒因被指有份參加企業招待的「人奶宴」以及在新華社負責經營時涉嫌貪腐等很多負面事件纏身,前年底中央第二巡視組進駐新華社時即已收到舉報魯煒的相關資料,中紀委一直在查他。
其後不久,外界又傳出魯煒 「鬧情緒」,其僅剩的中宣部副部長職務也可能保不住的傳聞。
2016年7月,香港《動向》雜誌發文爆料稱,魯煒在被免去網信辦職務的當天晚上,曾向中共中央書記處寫申請,聲稱自己需要休假養病,並要求辭去中宣部副部長職務。當時中組部的回復是:休假後如無故曠工即「開除」公職。
與此同時,作者「亦明」也於同年7月初在海外中文網上發表《網路沙皇魯煒是否將成為過去時》一文,披露了魯煒在擔任網信辦主任期間整治網路大V的一些內幕消息。
該文援引網信辦內部人員透露稱,許多管控網路的招數都是魯煒的點子,其中包括「帖子被轉發500次以上可追究原作者法律責任」等的規定。而這項規定意味著,任何人發佈傳播較廣但卻具有破壞性的帖子,均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文章稱,魯煒是一個「狂熱打壓網際網路自由並構陷網路民主大V的打手」;文章並指控魯煒「杜撰、編造一系列『法律』條款,妄圖將中共持續打擊言論自由的行為合法化。」
文章抨擊魯煒為了讓一些意見領袖「閉嘴」,不僅炮製出嚴厲管控大V與自媒體的一系列十分惡劣的鐵腕政策 ,有時還讓「御用黑客們」攻擊不配合監管的大V們的計算機和相關網站。
據公開的資訊,2013年9月9日下午,中共最高法院將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這份司法解釋中規定適用公訴程序的所謂「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七種情形。
解釋中進一步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
據《紐約時報》2014年12月2日的一篇報導,在中共「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和浙江省政府聯手主辦的第一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即將結束前的最後一晚深夜,魯煒讓人把一份聲明草案塞入所有與會者所在房間的門縫裏。
輿論認為,這份聲明草案旨在以「呼籲尊重各國的網路主權」的幌子,來掩蓋中共肆意侵犯民眾知情權和信息自由的惡劣做法。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