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11月17日訊】江西贛州農民明經國因抵抗強拆,殺死拆遷鄉幹部一案,11月16號在贛州法院開庭審理,引發外界關注。據悉,明經國當庭喊冤,認為自己不屬於故意殺人。而他的妻子因指出證人作偽證,反被強行趕出法庭。
11月17號,明經國的兒子明幫偉,和劉文華、遲夙生兩位律師前往看守所會見父親。他告訴新唐人,父親案件的一審引發關注,目前他家附近遭到警戒。
明經國兒子明幫偉:「剛剛接到我家裡的電話,我弟弟通知我說,家裡現在的狀況,就有好幾輛警車在我家門口到處轉悠。」
62歲的明經國是贛州市南康區十八塘鄉樟坊村村民。今年3月17號,鄉人大主席卓宇帶隊強拆土坯屋,明經國為抵抗強拆,用鐮鏟襲擊卓宇。當天下午,卓宇不治身亡。
事後,明經國被以「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之後又被以「故意殺人罪」批捕。11月16號上午9點半,案件在贛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一直持續至晚上7點左右。
明經國家屬只得到三張旁聽證,明幫偉表示,父親在庭上如實陳述了事件過程。
明幫偉:「我父親他對於案發的事實,案發的過程,全部如實的陳述了當時的情形。也就是說,當時他用鐮鏟擊打(卓宇)他頭部的情況下,那是他卓宇頭轉了方向。也就是說打向他的時候,卓宇那個頭扭了方向,才扭到了那個鈍器,也就是說鐮鏟。」
但明幫偉也表示,開庭時有證人作偽證。
明幫偉:「那個證人他在場的時候,他沒有如實的陳述當時的情形。當場激怒了我母親,我母親在庭審當中就已經指正他說,當時是怎麼樣的情形。所以就被法官給強行的把我母親趕出法庭。」
據悉,明經國在開庭過程中,始終喊冤。
明幫偉:「我父親一直在喊冤,他本來就不屬於故意殺人,怎麼叫作故意殺人呢?那個死者,他本身就違法,他是屬於濫用職權。然後我父親那是屬於正當防衛,屬於防衛過當。」
據黨媒新華社今年3月的報導,卓宇是17號在進行「空心房」拆除動員工作時,遭到明經國襲擊身亡。而前一天,明經國家人已經明確同意拆除。但是明經國和明幫偉都表示,事前政府官員沒來溝通,也沒來鑑定過土坯屋危舊級別。當天明經國趕到現場時,隔壁兩家土坯房已經被拆,自家土坯房屋頂也出現一個破洞。他誤以為物資將遭強拆,先是掄起鐮鏟砸碎了挖掘機玻璃。被卓宇喝斥警告後,用鐮鏟襲擊了卓宇。
此前,當地化名「漂泊」的村民向新唐人透露,媒體的相關報導並非全是真相,但當地政府警告居民不許對外泄露相關信息。「漂泊」還說,卓宇是個大貪官,一個鄉就貪污好幾百萬,但卻沒人追責。
山東異見人士孫濤在開庭當天,和三、四十位公民前往法院,希望旁聽明經國案開庭,但是被拒之門外。他也認為,明經國不應被定為故意殺人。
山東異見人士孫濤:「這是草根底層人的命運,他有甚麼主觀意願要去故意殺人呢?他這種被強拆,出於自衛的這種,即便是錯手殺死一個人,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他,我覺得也是挺搞的,你懂嗎?」
一審時,法庭聲稱「無法核實律師事務所函的真實性」,拒絕遲夙生律師出庭辯護。而明幫偉說,劉文華律師盡全力為父親辯護,並指出檢察官多項細節漏洞,要求檢察官迴避等等。
明幫偉表示,一審結果可能要等一個半月或兩個月後才公布。
採訪/常春 編輯/尚燕 後製/陳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