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好車上財物 以免遭竊還得換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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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9月30日訊】洛杉磯東側的艾爾蒙地市,臨近十號高速路的辦公樓停車場裡,9月27日(週三)晚有一輛私家車被歹徒將側面玻璃窗砸破後,盜走了手提包等財物,而這類事件,已經在附近街區多次發生。

晚上約七點,剛下班準備開車回家的鍾小姐,親眼目睹了砸車的整個過程。

公司職員鍾雯麗:「我就看見遠處有一個人,拿一個手電筒,每個車看裡面找東西,我當時我不知道他是什麼人,我還以為他是工作人員,我就一直盯著他看,然後他慢慢走近了,經過我的車,我看了他一眼,他也看了我,我才發現他不是工作人員。」

看來熟門熟路的歹徒膽子還不小,即使有人在場,都沒有停止犯案。

鍾雯麗:「在經過我二個車以後,他看見那個車裡面可能有東西,他就很迅速的用手電筒把車窗砸破了,然後拿一個東西走了,然後他就繞到我後邊繼續找。」

鍾小姐馬上找來公司同事,並一起報警。

被砸車主當時就在不遠處與同事聊天。走近後才發現有幾個人正圍著他的車看。

公司職員匿名受害人:「『是你的車子嗎?』,『是呀』,你車子被人家砸了,東西也拿了。他們這些好心人還幫我報了警。警察也來做了報告,今天我這個車子我要修啊。」

事實上,在幾個月前在同一塊街區的另一停車場裡,郭女士也遭遇類似情況。

公司職員Candy Guo:「一個週五晚上,我去接小孩,5點45分到幼兒園,因為時間比較緊張,6點必須把小孩接走,我下了車我就把我的背包、手提包、還有公司一些文件、還有我個人物品放在了副駕駛位置上,5:58分當我回到車上。我一看副駕駛的位置整個玻璃全沒了,我一看我的東西全沒了。」

除了被盜的財務損失,郭女士又花了超過一百美元換上新的玻璃窗。

自從加州通過第47號法案,將盜竊金額在950美元以下的罪行定為輕罪後,有民眾反映,許多社區的治安情況變差。

部分警局重申,不要將物品留在車內顯眼處,免得讓壞人起歹念。

新唐人記者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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