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9月24日訊】早在秦朝,就有相關法醫學的發展。秦律規定,死因不明的案件原則上都要進行屍體檢驗,宋朝法醫學專書《洗冤集錄》中也指出:「事莫大於人命,罪大莫於死刑,殺人者抵法故無恕,施刑失當心則難安,故成指定獄全憑死傷檢驗。倘檢驗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殺兩命數命,仇報相循慘何底止。」,作者宋慈認為屍體檢驗能為死者找出真正的死因,也可為受冤者洗清罪名。
早年台灣法醫界有一知名的法醫叫葉昭渠,他是楊日松的前輩,李昌鈺的老師。據台灣媒體報導,多年前,葉昭渠博士在高雄由小兒科改行當法醫,相驗的第一起命案,是一對母子在田野中一間小茅屋,因為失火而葬身火窟。
當天夜裡葉昭渠博士夢見,那位婦人向葉昭渠哭訴,說她和她罹患流行性腦膜炎的兒子,其實是被人謀害的。次日一早,葉昭渠博士到實驗室化驗,證明那個男孩雖然被火燒死,但婦人卻不是。
警方根據葉昭渠法醫的相驗報告深入追查,案情水落石出。凶手原來是她的丈夫,由於他有外遇,夫妻失和才釀下殺機。那天他們在茅屋爭一言不合,吵了起來,他在盛怒之下,抓起瓶子把她砸昏,以為妻子死了,索性狠下心來,縱火燒屋,企圖湮滅證據。
另一次葉昭渠博士午睡時,夢到一個女人請他洗刷冤屈,兩個小時後他到淡水河邊驗屍,死者就是託夢給他的女子。葉昭渠博士驗出她是「死後落水」,刑警隨後查出,她被人失手擊斃後,拋入河中。
還有一次,葉昭渠博士夢見一個男子向他點點頭,一晃而逝。事過三天,他到屏東縣的深山驗屍,死者赫然是這個人。
最後警方查明他在北部當教師,患有精神病,自殺而死。
從這些事件看來,亡者「託夢」希望法醫協助洗刷冤屈,種種巧合之下,讓人不得不相信靈魂不滅,鬼魂與靈異事件也是真實存在的啊!
——轉自《看中國》
(責任編輯: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