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8月28日訊】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賄案,8月28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蔣被控受賄8千萬,法院判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8月28日,廣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蔣尊玉受賄案,蔣被控受賄折合3265萬元人民幣、4670萬港元,法院其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財產;而受賄所得上繳國庫。
法院指,經查明蔣尊玉於1996年至2014年間,在任職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深圳市水務局局長、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主任、龍崗區委書記、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時期,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賄送的財物。
法院認為,蔣尊玉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構成受賄罪,應予以嚴懲,鑑於其主動退回部分贓款,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據報導,蔣尊玉在深圳任職長達31年。2014年10月13日,蔣在一個會場被廣東省紀委帶走。
去年5月16日,蔣尊玉受賄案一審開庭。港媒稱,蔣尊玉落馬後還擺出一副「大哥」的架子。蔣尊玉受賄案開庭審理時,蔣耍「大牌」,聲稱「我不吃什麼爭取立功、主動交代一套」。
他還稱:「我僅收受贈送人民幣600萬元,姦污女青年多名,我拒絕回答,原因庭長清楚。」對於檢方的指控,蔣尊玉當庭否認大部分控罪指控。
陸媒報導稱,蔣尊玉落馬前,不僅瘋狂收受私企老闆輸送的巨額利益,還隱瞞「裸官」身份、使用公款送禮、多次嫖娼、參與賭博、與多名女性通姦,被辦案人員形容為「五毒俱全」。
另外,蔣尊玉的妻子、女兒、女婿、親家等家庭成員都處在腐敗鏈條上,扮演起操盤手、權力掮客以及贓款接收者的角色,家族蛻變為親情捆綁下的斂財共同體。
2015年2月9日,已落馬的時任廣東省紀委副書記鍾世堅透露,蔣尊玉為家人先後買入了42套住房,存款和投資股票銀行資金有2億多元,巨額資產來源不明。
蔣尊玉一直被認為是前深圳市委書記王榮的親信,在王榮手下實現仕途「三級跳」。
深圳也是江派重要窩點之一,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姘頭黃麗滿、王榮等人曾長期經營深圳。外界盛傳王榮是江澤民妻子王冶坪的侄子。
此外,蔣尊玉和王榮曾因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