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8月12日訊】CPR急救法,能在關鍵時刻救醒心跳停頓的患者。有民意代表提出,所有執法人員,都應該具備這項急救技能,定期複習、培訓。
2010年10月27日,11歲的小女孩布莉安娜(Briana Ojeda)在布魯克林的公園裡哮喘發作,由於趕來的警察不懂CPR(心肺復甦法),布莉安娜最終不幸身亡。
布莉安娜的祖母Maria Ojeda:「自從我失去孫女以後,我已經失去活著的意義了。」
週四,布莉安娜的家人,與紐約州民意代表在市政廳前,呼籲紐約州長庫默簽署「布莉安娜法案」(Briana’s Law)。這項法案要求紐約州、市執法人員,每兩年要上一次CPR(心肺復甦法)急救課程。
紐約州眾議員Felix Ortiz:「我們將與美國紅十字會合作,美國心臟協會也密切關注,顯示出這項法案的重要性。」
布莉安娜的爸爸Michael Ojeda:「法案簽署不能讓我女兒死而復生,但這能幫到每一個民眾和家庭。」
這項法案2010年被提出,遭到反對的議員以沒有足夠經費而擱置。今年6月法案通過,有待州長庫默簽署後生效。
新唐人記者柯婷婷、奧利弗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