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8月09日訊】天津市前市長黃興國受賄案,9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黃被指控涉嫌受賄超過4000萬元人民幣,黃「當庭認罪」。但外界認為,黃的落馬另有隱情。黃興國去年閃電落馬時,港媒曾披露,黃案牽涉到某位「政治老人」,當局至今沒有公布詳情。
8月9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黃興國受賄案。檢方指控,黃於1994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浙江省台州地委書記、浙江省政府副省長、寧波市委書記、天津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逾4003萬餘元。
黃興國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黃興國是中共18大以來被拿下的首位直轄市主要負責人,也是繼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天津市原副市長尹海林之後,第三位落馬的天津高官。
去年9月10日晚10點多,中共中紀委監察網站突然放出重磅消息:黃興國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調查。
落馬前的一天,黃興國還出席了教師節和媽祖文化節等活動,並會見了來自台灣的國民黨副主席、前台中市市長胡志強,10日晚,閃電落馬,一下子造成了天津市委書記、市長雙缺的局面,引發輿論廣泛猜測。
港媒曾報導,接近中共紀委的消息人士披露,黃興國落馬的主要因為是違反了習當局的「政治規矩」。
首先,黃興國除了對天津港大爆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外,還有習近平所指的「陰謀家」。黃率先喊出「習核心」騙取信任,是為了從代理市委書記的位子上儘快「扶正」,背後卻很誇張的搞了系列的團團夥夥、結黨營私的「地下活動」。
消息人士還稱,習近平了解內情後非常震怒,只是因為牽涉中共某位政治老人,使得當局至今沒有公布黃興國落馬的真正原因。
實際上在黃興國落馬之初,外界就有猜測,黃的落馬遠非經濟案件那麼簡單,其內幕或超外界想像。
黃興國在天津任職的13年中,曾出現武長順腐敗大案、趙少麟之子趙晉的地產腐敗案等。此外,黃興國與江派重要人物戴相龍、張高麗以及武長順等都有長時間的交集。
而黃興國在主政寧波期間也曾違反中共規定,在寧波高速公路的各個出口都樹起了江澤民的巨幅畫像。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