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走向被告席的原遼寧省委書記王珉,以及7月15日仕途終結於重慶市委書記的孫政才,二人其實還是互為前後任的吉林省委書記。
王珉被檢控三宗罪之一的貪污,指的是他利用擔任吉林省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幣100萬元用於支付個人費用,檢方也特別點出具體時間是2009年11月。
2009年11月這個時間點,正是王珉與孫政才就省委書記職務交接,王珉已要轉任遼寧還不忘在吉林再撈一筆,而100萬元不是一個小數目,賬目如何做得滴水不漏?繼任的孫政才當時發現還是沒發現?
但這些已不重要,其實不論是貪污公款100萬元,還是受賄金額人民幣1.46億元,都比不上人命關天。
王珉在2009年11月交棒孫政才之前,從2004年10月起歷任吉林代省長、省長、省委書記期間,短短五年,吉林省至少有12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報導,長春市警察曾說過這樣的話:「省委書記王珉對法輪功問題很重視」,至於所謂的「重視」程度,以2007年一位官員的說法:「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的名單,都掐在省委書記王珉手裡,王岷說,誰放走一個人誰負責。」這樣的陳述若在法庭上,王珉絕對要為主政吉林五年121名被虐死的人命負責。
孫政才在2009年11月繼任王珉後,才上任滿一年,2010年當年省內就發生了至少29起致死案例,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包括了曾經插播長春有線電視網向民眾傳播真相的梁振興,以及高智晟律師採訪過的孫淑香。至孫政才離任的2012年,據統計吉林省各地各種迫害程度有增無減。
在吉林省之後,王珉、孫政才分別調往遼寧、重慶,看似更上一曾樓,殊不知官場生涯告終的開始。
連續兩任吉林省一把手的王珉和孫政才,兩人士途關鍵點也都是在同一年。王珉2002年8月當上江蘇省委常委,兩年後調升吉林省。孫政才2002年5月當上北京市委常委,此後一路陞遷。
在孫政才這次出事後,輿論重提一個流行多年的說法,即他當年應該被差額掉卻意外當選,但那時中組部完全沒有調查或過問。其實現在或許可以重新解讀,孫政才當年不但不是「陪選」的角色,而且他當上北京市委常委的後臺正是時任中組部部長曾慶紅。
2002年時值中共十六大,因為鎮壓法輪功,北京街頭「簡直就像第二次文化大革命」。江澤民、曾慶紅選人標準也是「有罪才有位」,為了維持迫害及不被清算迫害血債,只提拔在法輪功問題上有血債的人執掌實權乃至最高權力。
王珉、孫政才與周永康、薄熙來等人一樣,是江澤民執政時期、迫害法輪功後,以參與迫害來論功行賞的選官標準所應運而生的「血債幫」一員。而習王反腐大數據也證明「血債幫」都是貪腐之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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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