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7月19日訊】大陸最高檢察院宣布實行檢察官終身責任制,旨在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日前,首批加入問責制的200多名檢察官宣誓正式投入工作。外界認為,終身責任制的實施,使大陸最大冤案——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再度引起輿論廣泛關注。一大批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法官,面臨被追訴和問責,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當屬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7月17日上午,大陸最高檢首批加入問責制的228名檢察官,舉行了憲法宣誓活動。據中共官媒報導,這批檢察官約占編製總數32%,平均年齡47.5歲,平均法律工作經歷年限為23年。
檢察官對案中被告的證據是否真實起著關鍵作用,決定案件是否立案或起訴,有「對刑事犯罪行為提起公訴」和「對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行為進行立案偵查」兩項主要職能。
針對上述問責機制,自由亞洲電台日前引述蒙冤警察李立富的話說,檢察官終身責任制彰顯了司法進步,不過他表示,「究竟能否起到作用現在還是言之過早。」
曾經是檢察官的安徽省維權人士瀋良慶表示,再好的政策若不執行,也如同廢紙。「在司法獨立的情況下做有用,司法不獨立的話,不是說所有規定都不執行,在某種政治需要的時候規定可以很嚴,但是執不執行就是另外一回事。」
自中共奪取政權以來,中共的司法體系,長期以來被外界冠以「黑暗」、「腐敗」、「不公」等字眼。尤其從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時代開始,法制化進程全面大倒退。
據《江澤民其人》一書披露,江澤民掌權時可以先實施迫害,後量身度造制定法律,同時對親信大加庇護。
1999年江澤民全面發動迫害法輪功後,下達對法輪功學員「名譽搞臭,經濟搞垮,肉體消滅」的口頭密令,政法委、「610」辦公室凌駕公檢法直接干預、破壞法律枉判法輪功學員。中國法律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踐踏。
習近平上台後,推出的多項改革中,其中一項就是「司法改革」。2017年6月12日,最高檢正式啟動司法責任制改革。其內容可概括為「誰辦案誰決定、誰決定誰負責」,被指是習近平司法改革的核心與基石。
此前曾數次傳出消息指,習近平司法改革等多項「頂層設計」遇阻。「709」事件中上百人權律師被抓捕,及雷洋案最後不了了之,都給習的「司法改革」蒙上陰影。
但也有人認為,中共政法系統曾被江澤民、曾慶紅借中共「政法王」周永康之手掌控10年,其派系勢力雲集,習近平改革措施推進的並不順。
時政評論員夏小強也曾提到,在過去十幾年中,中共製造最大的冤假錯案就是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與誣陷,習近平如要推進司法改革,不可避免會觸碰到這一江澤民派系的「死穴」。
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迫害、判刑,都沒有具體的法律依據,應該說都是非法的,而且所有涉案的司法官員都有記錄,將來都會被追責。
特別是到目前為止,起訴和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人數,已經超過20多萬。法辦江澤民,結束對法輪功長達18年的迫害,已成大勢所趨,民意所向。抓捕法辦江澤民,將會彰顯習近平「依法治國」的決心。
(記者曾書華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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