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路透社:新法律讓在華NGO面臨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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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7月09日訊】最近,英國《路透社》的一項調查顯示,中國大陸在實施備受爭議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管理法」半年後,不少在華NGO暫停運營、取消活動或被贊助方撤資。有學者指出,這是因為這部法律無論是從條文、還是從制度設計上,都對境外NGO充滿了敵意。請看報導。

根據今年1月1號開始正式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包括慈善及環保團體,在中國要向警方登記才可工作。警方有權調查這些機構,也可將所謂「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的NGO列入不受歡迎名單,不准其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

路透社詢問了數十家外國NGO,其中大多數認為,今年生效的這部管理法是一場官僚主義夢魘,似乎就是要讓外國NGO難以在華活動,阻礙他們繼續從事此前的一些活動。例如,國際人道對待動物協會今年就無法參加玉林狗肉節,阻止狗不被殘殺。

在路透社的採訪過程中,一些NGO還因擔心會觸怒中共有關當局而影響登記註冊,要麼拒絕接受採訪,要麼拒絕透露身分。

目前在中國長期活動的境外NGO有1000個左右,再加上短期合作專案的組織,總數可能有7000個左右。但中共公安部資料顯示,只有139個境外NGO在華註冊在案。

《中國勞動透視》執委鄒幸彤:「NGO法的出現,其實很多可能與外國有聯繫的那些團體,也不願意說把所有的工作都給公安交代。另外一個就是,外國的機構你要在國內真正的設立一個能夠註冊上的辦事點,也是很困難的事情。」

《中國勞動透視》執委鄒幸彤表示,很多境外NGO不能在中國合法的生存下去,是因為中共有一套特色的東西,不歡迎有西方思想的組織在中國推廣他們的理念,怕他們跟政府爭奪民眾的話語權。所以,當局就通過法律就把他們不喜歡的NGO擠走,不讓他們鼓動民眾去爭取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等等。

中國NGO人士陸軍:「境外NGO在中國開展人權工作,一不小心就觸碰到雷區。在過去這一年當中,在中國開展人權工作的NGO,可以說屢屢遭到打壓:有的是辦公室被查抄,有的是工作人員被驅逐出境,甚至會被拘捕。」

今年3月,臺灣NGO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在大陸被捕,迫使他在5月底承認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到中國希望了解維權律師現狀的澳洲中國現代史學者馮崇義,也被中共當局扣押一個多星期,多次盤問後才允許出境。

正在海外做訪問研究的中國NGO人士陸軍對《新唐人》說,人權、環保領域不是境外NGO活躍的領域,並且占的比例很小,但當局卻很害怕。因此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就把對境外NGO的敵意滲透進去了。這部法律無論是從條文還是從制度設計上,都充滿了敵意,尤其是對境外人權NGO。

陸軍:「中國當局,它當初制定和頒布這部法律,它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嚴格管控境外的NGO。那麼管控的重點目標當然就是那些人權類NGO,權利型的NGO。這些NGO在中國政府眼裏都是反華勢力,海外敵對勢力。」

陸軍指出,中共當局在兩年中,就倉促完成了起草、討論和實施「境外NGO法」,並且,把NGO從民政部轉到公安部門註冊,就是堅決要對境外NGO管控、打壓並壓縮他們的生存空間。使得人權類和環保類NGO在中國的環境也越來越險惡。

但陸軍表示,NGO的活動領域非常寬,包括經濟、教育、扶貧、農村發展、公共衛生,文化交流等,當局的打壓,迫使那些想幫助中國的NGO從中國撤資,投資到其他國家。

做中歐交換專案的德國NGO組織,Stiftung Asienhaus的中國負責人對路透社證實,這半年來自中國的NGO申請數量減半。

採訪/易如 編輯/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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