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30日訊】加州每年會開出超過四百萬張交通罰單,其中七成是刑事指控。近日,加州法官準備向州議會提出建議,將一些較輕的交通違規定為民事違規,不再由刑事法庭審理。
官員表示,該提案主要目的是保護違規者,避免因缺席庭審而被逮捕及課以昂貴罰金,此舉也能減輕低收入者的負擔。
提案建議,所有交通小違規都不再被視為刑事犯罪:包括Stop Sign停車標誌未停、不安全變換車道、超速15英里以上、尾燈壞掉還上路等。
而將繼續作為刑事處理的輕罪違規包括:酒駕、吸毒駕駛、酒駕停牌期間繼續駕駛等。
而在民事法庭上,法官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做出裁定,被告也可以用信件為自己辯護,輸了還能有上訴的權利,但不能要求第二次庭審。
這份草擬的提案得到了州司法長卡蒂爾(Tani Cantil-Sakauye)的支持,法庭官員希望能與州議會合作,在明年完成最終計劃。
新唐人記者張純之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