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27日訊】洛杉磯縣縣政委員們在六月上旬投票決定,將取消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需繳納的50美元公辯律師註冊費。
按照現行法律,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如果請不起私人律師為自己辯護,那麼可以請公辯律師代勞。公辯律師由政府提供,屬社會福利,不收律師費,但是犯罪嫌疑人需要繳納50美元的註冊費。
曾有很多嫌犯問共辯律師,如果付不起50美元的註冊費,是不是公辯律師就不會為其辯護?
據統計,在上一個財政年度,洛縣收取的公辯律師註冊費,總額就超過了30萬美元。
縣政委員的這項決定,受到了人權組織的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