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22日訊】中共「新疆哈密」市委前常委、宣傳部長「汪江華」受賄案,週三在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開庭。汪江華被控多次非法受賄人民幣1,111萬餘元。
指控稱,2008年到2016年,汪江華任和靜縣委書記、哈密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人民幣、美金、銀行卡、購物卡、房屋、商鋪、小轎車等財物,合約1,111萬餘元。
新疆是江派的利益地盤。近年來,新疆官場持續被清洗,大批官員落馬。
此外,汪江華還因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