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訪民發訴江圖遭重判 律師:太荒唐

Facebook

【新唐人2017年06月10日訊】四川雅安訪民陳明燕,因為在微信朋友圈發表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圖片,日前被雅安雨城區法院重判有期徒刑4年,她的辯護律師常伯陽批評,判決太過荒唐。

6月10號,陳明燕的辯護律師常伯陽告訴《新唐人》,陳明燕是一個訪民,因孩子的撫養費問題遭法院枉法判決而上訪,只因發了一張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圖片,6月1號被四川雅安雨城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重判有期徒刑4年。

陳明燕的辯護律師常伯陽:「實際上這事兒比較荒唐,她本身也不修煉這個(法輪功),就是修煉這個(法輪功),也不構成犯罪,他(中共)現在完全就是打著法律的旗號,侵犯人權。」

北京律師余文生:「控告、起訴江澤民,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誰都可以控告,轉發也是公民的權利,根本不涉及它所說的破壞法律實施罪。打壓法輪功群體本身就違法,現在這樣是變本加厲更加違法了。」

據瞭解,陳明燕2015年因為在朋友圈發了一張法輪功學員在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圖片,被雨城區警方羈押,同年11月2號被監視居住,去年底,獲取保候審。今年5月16號,她陪同常伯陽去漢源縣檢察院閱卷時,在途中被帶走,警方說她違犯了取保期間的規定。

常伯陽:「她維權影響到地方官員的一些利益,想整她的事,正好她發了一個全球訴江這樣的圖片,他拿這個做文章,以這個為藉口去打壓。」

常伯陽說,陳明燕當庭就表示上訴,現在已經啟動了二審程序。

「自由亞洲電臺」也報導說,陳明燕的妹妹楊小玉認為姐姐無罪,正在為陳明燕採取法律行動,目前已經聯繫了多名維權律師,希望在二審時組成一個辯護團,把案件的影響擴大,讓全世界、全中國的民眾都從中看到中共醜陋的一面。

新唐人記者李韻、駱亞、舒燦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