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藏槍養情婦 廣發原董事長李若虹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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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6月10日訊】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廣東省金融辦原副主任李若虹受賄賂,其情婦和兩名兄弟借其權力收受房產和巨款一案,近日經廣東高院終審裁定,李若虹因受賄、藏槍、包養情婦等罪名,被判無期徒刑。

6月10日,陸媒報導,法院查明,李若虹利用擔任廣東發展銀行副行長、行長、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對新某城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承接該行下屬相關工程及物業管理工作等方面給予關照,為林某謀取利益。

期間李若虹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440.8萬元、港幣408.6萬元;還涉嫌收受他人1,945萬人民幣、1,342萬港元、300萬美元的巨額財物;其累計收受賄賂超過5,000萬人民幣。

李若虹1955年出生於黑龍江省肇源縣,2009年6月,辭去廣發銀行董事長,隨後出任廣東省金融辦副主任直至2013年6月卸職退休。

此前媒體報導,李若虹的妻子和女兒,已在1997年移民澳大利亞,李是一名「裸官」。上世紀80年代,李若虹就和情婦呂曉玲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2014年8月和9月,李若虹及其情婦、兄弟等4人先後被刑事拘留。2014年9月,廣東省檢察院偵查人員在呂曉玲及李若虹的居所中,查獲制式槍支和制式槍彈。

去年11月,韶關市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李若虹無期徒刑;以受賄罪判處李若心有期徒刑11年;以受賄罪判處李若冰有期徒刑9年;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呂曉玲有期徒刑6年。

同時,檢察機關還查封了李若虹位於廣州、中山、深圳的共計7套涉案房產,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並繼續追繳贓款。幾人之後提起上訴,廣東高院近日裁定維持原判。

廣東省國資委紀委旗下雜誌曾披露,李若虹案的特點是權錢交易。他任廣發銀行一把手時間長達十年,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然後個人索取或收受大宗物業或大筆錢款。

李還包養情婦,他與廣發銀行內的一名呂姓督導員長期姘居。李經常送錢、首飾及名車予情婦,作為「感情虧欠的補償」,所送財物折合達280餘萬人民幣、30萬港元。

財新網曾報導,李若虹還涉及深航收購案。據報導,2005年初,深航其時的第一大股東──廣發銀行下屬廣控集團,有意出手65%的深航股權。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後來的深航收購案主角李澤源設法和廣發銀行時任行長李若虹會面,最後李如願以27億元從廣發銀行手中購得深航65%的股權。

入主深航後,李澤源繼續重用與李若虹關係深厚的深航財務總監謝雲雙,並造成近百億的財務黑洞。2009年底,李澤源被警方拘捕。2014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此前有報導稱,江派常委、中共人大委員長、原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也涉入了深航收購案。李澤源在最後一次庭審中供述,當年曾向廣東省政府的領導「打招呼」,而此前有關深航的報導都指,李澤源找到了前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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