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網絡法疑別有用心 外企憂商業機密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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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6月02日訊】中共網絡法6月1日正式實施。該法規定,所有在華外企須將伺服器設在中國境內,受中共安全部門監管,違者最高罰款百萬人民幣。外界擔憂,中共網路法實施後,更容易竊取外企的商業機密和知識產權。

據報導,中共網路法對網絡經營管理非常嚴格,對未將伺服器設在中國境內的網商,如導致意外要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款;對主管人員罰1萬元至10萬元。

有企業代表和分析人士警告稱,中共首部《網絡安全法》將加大跨國公司的成本,使它們易遭商業間諜活動侵害,並賦予中國大陸企業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根據這部新頒布的法律,外資企業及其購買的所有服務都必須通過「國家安全審查」,以確保企業及其數據系統「安全、可控」。分析人士警告稱,這種審查可能讓中共得以深入接觸企業的知識產權。

有大陸企業界人士曾私下表示,新法最終的目的是為當前競爭力不足的大陸高科技企業提供保護與支持。

事實上,在網絡法通過之前,中國境內的多家外企已多次對該法表示擔憂。

去年8月初,46家來自美洲、歐洲、亞洲和大洋洲的國際企業團體聯名致函中共總理李克強,要求中方依據國際貿易法規修正網絡安全法。聯署函認為新法很多條款實際上是「貿易壁壘」,嚴重削弱外企在大陸競爭力。

聯署函還表示,新法對信息安全技術做出了嚴格的限制,將使中共更容易竊取外企的商業機密和知識產權。

外界認為,中共新頒布的網安法與此前中央網訊辦公布的《網際網絡新聞訊息服務管理規定》,構成了中共管制網際網絡的「兩把利刀」。

「新聞訊息管理規定」禁止非註冊及官方認可的媒體或個人發布新聞訊息,包括手機微信等,違者最高可判刑3年,網民形容是微信「忌日」。

而此次頒布的網安法也首次明確,未經權利人同意即發布個人資料即「人肉搜索」,情節嚴重的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有跡象顯示,網絡法生效的日期沒有變,但新的文件草案顯示,有些規定要到2018年12月31日才會最後落實。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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