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5月13日訊】再來關注中國的消息。週五,中共河南省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李晉華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刑14年6個月,貪腐金額超過2千萬元人民幣。
2004到2014年,李晉華擔任河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河南省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研究會理事長等職務期間,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68萬5千多元、美元2萬元,另有1322萬多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貪腐金額共計超過2千萬元人民幣。
2015年4月11日,李晉華被調查。去年11月16日,開庭受審。
「十八大」後,包括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秦玉海、河南洛陽市委書記陳雪楓、河南政法委書記吳天君等在內的多名省部級官員紛紛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