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男接遣返令自殺 父母奔喪欲留加被拒

Facebook

【新唐人2017年04月20日訊】留學加拿大的一名中國男青年,因背負犯罪記錄,再次入境加拿大時遭移民部拒絕入境並發出遣返令,不料,男子當晚自殺。之後,男子父母抵加奔喪,滯留後申請移民,遭到拒絕。

留加中國男子因犯罪記錄被拒入境 收遣返令自殺

綜合媒體報導,鄧世明是家中的獨子,1999年8月從中國來到加拿大留學。2004年3月16日,鄧世明在溫哥華市中心一家酒吧喝酒的時候,與旁邊的人發生口角,之後用水果刀將對方的衣服劃破,因此被捕,並被送進醫院。當時的診斷結果為:鄧世明精神不夠正常。

2004年8月,法官最後宣判鄧世明需要接受3年的感化教育,鄧世明以身體不適為由,申請返回中國,並在當年11月獲得批准後,回中國休息2個月。

不過返回加拿大不久,鄧世明再次回國,並且直到2005年10月才再次返回加拿大。這一次他入關時,被海關關員拒絕入境。邊防檢查的關員表示,鄧世明有犯罪記錄,他當時的情況不符合再度入境加拿大的條件,所以暫扣了鄧世明的護照,並安排一場入境許可聽證會(Admissibility Hearing)。

2005年11月22日舉行的聽證會上,裁決委員會最後認為鄧世明不具有進入加拿大的資格,並向他發出遣返令。沒想到當天晚上,鄧世明服用過量安眠藥自殺。



中國人旅居加拿大者人數眾多。圖為多倫多機場。(Bruce Bennett/Getty Images)

失獨父母欲人道主義移民 遭加拿大拒絕

鄧世明的父母很快由政府安排,抵達加拿大奔喪,並將鄧世明下葬在加拿大。兩位老人認為,鄧世明生前受到不公正待遇,加拿大政府部門工作有疏忽,提起民事訴訟,理由為:移民局濫用權力、疏忽並傷害他人。

加拿大邊防事務處發言人公開表示,鄧世明因為觸犯了加拿大刑法而被驅逐出境,是合法的,政府並沒有不當之處。因理由不充足,加拿大法庭也沒有受理鄧世明父母的起訴。

時間一晃而過,2010年12月,一直滯留在加拿大的鄧世明父母,申請了人道主義移民申請,申訴理由為,鄧世明是他們的唯一孩子,死後葬在了加拿大,他們希望自己死後能夠跟兒子埋葬在一起。

2011年10月,加拿大移民局官員拒絕了鄧世明父母的申請,表示兩人在加拿大無依無靠,但在中國卻有眾多的親屬,回中國,兩人的生活不會有任何不便。移民局官員表示,兩位老人想念兒子,返回中國後,隨時可以申請旅遊簽證,到加拿大掃墓。

對這一結果,兩位老人不服,繼續上訴,再遭駁回。加拿大聯邦法院的法官表示,老人提出的返回中國後,將難以再獲得加拿大簽證的情況並不存在,所以認為老人不存在任何申請移民的正當理由。

加拿大華文媒體報導,子女在加拿大離世,中國父母前來奔喪後獲得移民資格的案例很多,但他們申請的都是難民保護,給出的理由為如果回到中國,人身安全將受到威脅等。



留學加拿大的
中國男子,因觸犯刑法被判刑,回國後再欲進入加拿大遭發遣返令而自殺。他的父母赴加奔喪後非法滯留,申請移民遭到拒絕。圖為渥太華機場上空,飛機在起落。(Cole Burston/AFP/Getty Images)

(責任編輯:任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