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4月18日訊】五十年代的鎮反運動,一些地方槍斃人不需任何法律程序。四川人因此有一個說法,把槍斃叫做「敲砂罐」——打碎一個人的腦袋就像敲破一個砂罐那麼簡單。其實那時人的腦袋還不值一個砂罐,真有人把你家的砂罐打破了,你還可以理直氣壯的索賠,而腦袋被敲碎了,家裡的人卻不敢吭一聲,甚至不敢去收屍。
偶然之間死去活來
作者虞廷曾在《恐怖年代回憶之——槍斃》中描述,八十年代後期,Z縣縣誌辦公室有一位調研員叫範遠茂(已去世),他是Z縣第一個農業互助組的創建者,先後任過六個區的副區長,他談起當年的鎮反運動時說過一件事。
鎮反運動時,他曾在官壩區親自主持過多次公審會(槍斃人的會),有一次槍斃12個人,同時拉了一些人來陪殺場,他一聲令下「把他們拉下去槍斃了!」行刑的民兵們便像拖豬一樣把那些死刑犯拖下去,接著就是一陣槍聲。
槍響之後清點屍體卻發現多了一個,原來把陪殺的也槍斃了一個。人命關天的事,在當時卻不算什麼,他說後來補個手續,也就是寫一張紙條,這事就這麼過了。
不過同時在黃金鄉發生的一件事與官壩的故事相似,其結果卻相反,故事的主人死裡逃生。
黃金鄉金銀村有一個姓方的青年人,在成都某高校讀園藝專業,畢業後娶了一個成都妻子回Z縣,正醉心於自己的田園生活,忽然就被列入了槍斃名單。
那時黃金和汝溪同屬一個區,開公審會時要把全區的罪犯都集中到汝溪一起槍斃,以壯聲勢。方某被押赴汝溪執行槍決的路有幾十里遠(那時沒有公路),其中要經過一道山溪。這道山溪平常不深,可以涉水而過,這天卻忽然發了山洪,波濤洶湧,無法渡過,解押方某的民兵只好遠遠的繞道而行,這一繞就救了方某的命。
汝溪那邊久等不至,怕誤了大事,迫不及待的開槍行刑了,等方某一行趕到早散了場。第二天上面有人來通知說,方某可以不殺了,已經引頸待斃的方某于是從鬼門關撿回了一條小命。
與方某有些相似的是,當時一位官員在一大疊報批槍斃的名單上蓋章時,不小心夾著翻過了兩頁,這樣就有兩條人命活了下來。
父子同赴死
後來槍斃進入高潮,到處一片血腥,一些地方將父子、叔侄、兄弟同時槍斃,近乎滅門。石柱縣一對父子臨刑時,其父慷慨賦詩「父子今朝同赴死,黃泉路上我不孤。」
除了槍斃所謂惡霸地主反革命外,還莫名其妙地槍斃了許多人。
Z縣泰來鄉羅家嶺人、四川大學教授羅廣瀛(字介仙)被Z縣派去的民兵從成都押回執行槍決。羅廣瀛是國軍15兵團司令、著名起義將領羅廣文的堂兄,早年留學日本,一生從事教學和學術研究,據說他編寫的「蠶桑」教材直到八十年代還在四川大學使用。
解放前夕,羅廣瀛痛感國民黨貪污腐化,以兄長身份冒著危險前往羅廣文司令部勸說羅廣文率部起義,投向共產黨(筆者讀過有關資料)。羅廣文後來毅然起義,促成了成都和平解放,不能說沒有羅廣瀛的一份功勞。像這樣一個人卻要被槍斃!
我在編《Z縣誌》時,曾在檔案資料中見到羅的妻子寫給政府請求寬大的信,信上說,一家八口全靠羅廣瀛養活,望給予寬大處理,給全家人一條生路。但是,那些殺紅眼的人最後還是用一顆子彈結束了羅廣瀛。
更無辜的是馬劍秋。馬劍秋是Z縣石寶人,臨解放時擔任Z縣自衛總隊長,掌握著全縣的武裝力量。他相信了共產黨的謊言,當共軍快要到達Z縣時,他通電Z縣宣布起義,命令所有武裝人員將槍支彈藥全部上交集中封存。他還派人守衛縣檔案館,使歷史檔案無一卷毀損。一切停當後,他徒步城外數里迎接共軍入城。
意想不到的是,共軍入城不久,馬劍秋馬上就成了階下囚。在獄中,馬劍秋得知自己被判處死刑後,心情萬分痛苦,他流著淚寫了一份「刑場上的演講」,傾訴自己的痛苦心情,他說(大意),他一直在尋找救國之道,對於國民黨他很失望,現在終於盼來了共產黨,終於有了希望,可是卻要被槍斃,再也看不到希望了。
舉手決定生死
最匪夷所思的是槍斃張國錦,那簡直就是一場死亡遊戲,決定人的生死在這裡就像幼兒園裡的孩子玩過家家。
這一天,西山公園廣場又黑壓壓地坐滿了人,又一次公審大會即將舉行。15個死囚被押了上來,等待最後時刻的到來。其中一個死囚很多人都認得,是Z縣精忠中學(現Z縣中學)教師、陝西人張國錦。
當宣布張國錦的罪名為「一貫道」(當時定性為反動會道門)成員時,張國錦一口否認。張國錦用嘲諷的口氣冷冷地說:「我根本不知道什麼一貫道,更沒有參加過一貫道。今天在場有這麼多群眾認識我,精忠中學的全體師生都坐在前排,只要有一個人看見我參加過一貫道或者看見我搞過一貫道活動,請站出來講話。」將近一萬人參加的公審大會頓時一片寂靜,鴉雀無聲。
過了一會兒,一些人開始議論,怎麼沒有一點證據就定死罪呢。審判台上的縣長陳傑,秘書範梓裡等人似乎有點慌了,此時此刻去哪裡找證據呢?議論之聲越來越多,嗡嗡響成一片。審判臺被迫臨時舉行緊急會議研究對策,最後由範梓裡宣布,號召在場群眾揭發張國錦一貫道之外的新罪行。
在範梓裡的示意下,一個叫譚祥雲的教師爬上主席臺前的一張大方桌揭發張國錦。他說,張國錦肯定是一個反革命分子,解放前我曾親眼看見他在十字街貼壁報,內容全部是反動的,當時我就想質問他,但怎麼敢呢,因為他有「這話兒(這東西),」譚一邊說一邊將右手插進褲袋向前一比,表示手槍。
第二個爬上桌子的是天塹鄉(今屬東溪鎮)人鄧覺。鄧覺說,有一次我和張國錦在上南門官茅廁(公廁)解手,靠得很近,我發現他拿著一張解放前的報紙在看,已經解放了還在看解放前的報紙,不是反革命是什麼?
這兩個毫無道理的所謂反革命證據立即為審判台上的人解了圍,張國錦的反革命罪就這樣定下了。範梓裡馬上宣布,現在有兩個辦法,一個是立即處決張國錦,一個是帶回去重審後再處決,徵求大家意見,看怎麼辦?
範梓裡走到臺前大聲說:「現在只要有一個人(除張的直系親屬外)舉手同意把張國錦帶回去重審,就帶回去。給大家三分鐘的時間」說著範梓裡很嚴肅地高舉起左手亮出手錶,開始讀秒報時:1秒、2秒、3秒……還有兩分鐘,1秒、2秒、3秒……還有一分鐘……這時全場死一般的沉寂,人們都好像屏住了呼吸一樣,誰也不敢吭一聲。
當三分鐘快到時,張國錦昂起頭以宏亮的聲音說:「在這種情況下誰敢舉手呢?」
時間到了,沒有一個人舉手。範梓裡又說:「同意立即處決的人請在三分鐘內舉手,說著又舉起左手讀秒報時。譚祥雲和鄧覺首先舉起手來,一會兒全場都陸陸續續地舉起手來了。
張國錦怒吼:「在這種情況下誰敢不舉手呢!」
主席臺立即以舉手錶決為依據宣布張國錦死刑立即執行,張國錦等15人遂被押往東側草坪行刑。
割男子下體脫光女囚犯
時間一年年過去,轉眼到了文革,這時我已十多歲了,槍斃的高潮已經過去,但西山公園依然是刑場,每年仍有幾次公審會在那裡舉行,而且每次都依然搞得聲勢浩大。
1970年夏的一天,一個叫彭成的農民在西山公園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罪名是偷越國境,據說他曾先後三次偷越國境。那天看熱鬧的人擠滿了整個廣場,反正文革正熱鬧著大家都沒有正事可幹。
只聽槍響後,人們潮水一般湧過去一圈圈將屍體團團圍住,像欣賞玩物一樣盯住屍體不錯眼的看,後面的人紛紛往前面擠,前面的人被擠得幾乎踩到屍體上。
這時一個漢子分開人群擠進核心,俯下身去將撲在地上的屍體翻過來,然後呼的一下把死者的褲子扯掉,抽出一把雪亮的尖刀來,仰起頭看了看四周的人,就伸出左手猛握死者的男根,右手揮動尖刀向下刺去。
眾人一下明白了,他原來是要割掉死者的男根!那漢子動作十分利索,尖刀上下飛動,環著那兒挖了一個大洞,把一大團血肉糊糊的東西生生割了下來。他將那東西在手裡掂了掂,血直往下滴。
他臉上露出帶著幾分麻木的微笑,提著那東西站了起來,原本水泄不通的人群嘩的一聲便自動閃開了一條道,那漢子便直如無人之境,提著那團血肉模糊的東西揚長而去。事後聽說,是拿去做葯治療弱症(陽痿)的。這血淋淋的一幕,久久地印在我年少的心裏。
不久,西山公園又開了一次公審會,這一天是1971年3月9日,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天槍斃的是一個叫樵天珍的年僅24歲的女犯,據說本來準備3月8日槍斃,考慮到在婦女節槍斃女犯不大好,就推遲到第二天。
當天行刑的槍一響,一個早有準備的男子就飛跑上前,趁潮水般的人群還未到達,就將樵天珍破碎的腦袋裡流出的腦漿全裝進一個大盅子裡,然後他抽出尖刀,刷刷幾刀就挑開了死者的上衣布紐扣,露出心口來。他舉刀對準心窩,正準備開膛挖心,忽然被一個值勤的軍人喝住了,手中高舉的刀很不情願地放了下來,隨後悻悻地端著一盅腦漿走了。
過了一會兒,圍觀的人很多,因為欣賞女死刑犯的機會比較少,聽說人們把死屍的褲子都脫光了。
(文:羅婷/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