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3月10日訊】韓國憲法法院今天上午11時(北京時間10時)對總統朴槿惠彈劾案進行宣判,憲法法院裁決結果,總統朴槿惠遭到罷免解職。
朴槿惠除保留5年的警衛服務外,其他禮遇一筆勾消,她須離開總統府青瓦台,回歸平民身分,且5年內不得擔任官職。
中央社整理憲法法院考量的5點議題:
●違法
根據國會,朴槿惠私交40年的閨蜜崔順實獲准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積極干預國事、插手總統演說、為重要官職推薦人選及干涉政府政策。
朴槿惠律師團否認崔順實干預國政,表示她的角色僅限於為總統演講稿部分潤飾,以便一般民眾更容易聽懂。
●濫權
崔順實目前依濫權、脅迫及欺詐罪名受審。朴槿惠被控強迫數名與崔順實沒有合作的官員辭職或換職。
據說她也迫使南韓企業「捐款」近7000萬美元給崔順實的非營利基金會,崔順實被控利用這些錢牟取私利。
但朴槿惠律師團表示,政府任命案合法,而基金會是企業自願成立,以助南韓文化體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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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新聞自由
根據指控內容,南韓「世界日報」報導崔順實前夫涉嫌干政後,遭青瓦台威脅對其查稅及採取法律行動,該報社長被迫辭職。
朴槿惠方面表示,相關作為只是要強調文件外洩的嚴重性,無意對新聞自由施壓。
●怠忽職守
2014年4月的「世越號」船難造成逾300人喪生,大部分為學生。朴槿惠當天失蹤數小時。
即使是當時的青瓦台秘書長也不知道,在這場南韓數十年來最慘重災難發生之際,總統身處何方。包括她當時正與人幽會,或是整形手術在內的諸多傳聞,也因此不脛而走。
朴槿惠的律師表示,她當時待在「官邸辦公室」接聽救難行動的電話報告並下達指示。律師強調,朴槿惠對沉船事件無法律責任。
●受賄及違反刑法
國會議員指出,應將企業對崔順實名下兩個具爭議基金會的「捐款」視為藉以換取朴槿惠政策護航的賄賂。
牽涉相關捐款的企業包括三星集團,其少主李在鎔已否認不法。
朴槿惠方面表示,朴槿惠基於公眾利益而推動設立兩個基金會,不應該將相關捐款視為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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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許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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