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2月22日訊】現今中國大陸官員到了無官不貪的地步,如何「藏錢」成了貪官們一個棘手的問題。近日,陸媒曝光了不少中共貪官的藏錢法,五花八門無奇不有。
據大陸媒體報導,日前,中共山東省招遠市住建局村鎮辦主任張平,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收受他人賄賂高達數百萬元的案例曝光。
值得注意的是,百萬資產並未給張平的生活帶來任何改善,如何「藏錢」倒成了更大麻煩。
衛生間吊頂藏錢法
早在2014年年初,張平因擔心自己在銀行的存款太多引關注,就分批把錢取了出來,放在自家衛生間吊頂上面。
2014年12月,張平就被國家審計署發現存在套取公款的嫌疑。隨後,組織派人找張平談話,但在回答相關工作人員的問題時,張平沒有如實回答,而是企圖矇混過關。談話後,張平心中彷彿被壓了一塊巨石,考慮再三,先後兩次向單位交回400餘萬元。
糞坑藏錢法
江蘇省建設廳原廳長徐其耀受賄近400萬元。為了不讓辦案人員找到罪證,徐其耀將家中的錢財一部分轉移到其在北京的妻妹處,一部分現金和存折轉移到妻子在徐州的老家。
有的錢經層層塑料紙包裝後藏在樹洞內、灰堆內、稻田裡、屋頂的瓦下,有的甚至藏在糞坑裡。
2001年10月12日,南京中級法院一審判處徐其耀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62萬元、美元3.051798萬元;對其犯罪所得人民幣380.55萬元、美元1.5萬元、非法所得人民幣90.2094萬元、美元5.2萬元、港幣1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成百上千甚至上億的贓款讓貪官們傷透了腦筋,贓款存銀行必定引來太多關注亦或官位不保,如何「藏錢」反倒成了貪官們一個棘手的問題。(網絡圖片)
買「運鈔車」別墅藏錢
中共河北省外經貿廳原副廳長李友燦非法索取和收受財物共計4744萬餘元。。2006年4月26日,李友燦被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李友燦藏錢時,特意在北京一處不顯眼的地段買了棟別墅,專門用來藏錢。此外他還專門向下屬機關索取了一輛高爾夫轎車當作運鈔車,最多時,現金分成16個行李箱,用這輛「運鈔車」拉了三趟。最大的享受是把現金一摞摞鋪在地上,數上幾遍,然後「靜靜地欣賞」。
給贓款租房「住」
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原所長羅耀星,因收受的贓款太多,放在家裡已經堆不下了,于是另外租了一套豪宅來給錢「住」。
這樣既能大大增加」庫容,又能規避風險,為了防止鈔票受潮發霉,他不僅用塑料袋將錢紮成一捆一捆的,還未雨綢繆,在地板上鋪上了防潮紙、乾燥劑,但最終近1200萬元仍然發霉。
2006年9月1日,羅耀星因收受疫苗經銷商賄賂1118.5萬元,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0萬元。
炮彈藏錢
2012年,原湖南公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陳京元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在陳京元家裡一個不起眼的角落,放著兩枚廢棄炮彈,裡面塞滿了陳京元收受的100餘萬元贓款。這最終也成為他落馬的確鑿證據。
煤氣罐藏錢法
2005年4月1日,被稱為「贛南第一貪」的江西省贛州市公路局原局長李國蔚,因受賄197萬元、367萬多元財產來源不明,被贛州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在偵辦此案過程中,辦案人員獲得了一條重要信息:李國蔚家裡有一個煤氣罐,是他請人精心製作,專門用來窩藏贓款的。
在這個煤氣罐底下的夾層裡,辦案人員起獲了大量贓款。更讓人驚奇的是,這個用於藏錢的煤氣罐竟然還能正常使用。
越反越多的貪官,國家職能部門愈演愈烈的巧取豪奪,令中國人民對中共的統治徹底絕望。
(網絡圖片)
礦泉水紙箱藏錢法
2008年1月14日上午,重慶南岸區某知名小區一位業主找到物管稱,自己的鑰匙被鎖在房內,希望物管幫忙開門。隨即,保安拿著樓上業主留下的鑰匙帶著裝修工人進入五樓住戶家,準備借道下到四樓。
進到這套新房後,保安在衛生間處發現了一堆用膠帶密封著的礦泉水紙箱。出於好奇,他摳破了紙箱,不料卻發現了8個紙箱裡裝的全是百元大鈔。後經警方和銀行工作人員清點,一共裝了939萬元。
這一案件很快被移送重慶市紀委。隨後查明錢的主人是重慶市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最終晏大彬因涉嫌受賄2226萬元,被判處死刑。
魚肚子藏金、木紗門藏存單
天津塘沽區原副區長姚建華,1994年10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
姚建華夫妻倆把金項鏈和金戒指用小塑料袋和方便麵包裝袋裡外4層包好,藏於開了膛的魚肚子中,放在冰箱裡凍了起來。
搞土建出身的姚建華還精心設計了更多的匿贓點。他親自在木紗門的底框裡挖了個槽,把存單嵌在裡面後,又釘好木板,抹上膩子,刷了漆,看起來完好如初。他撕開盛著食用油的包裝箱的瓦楞紙,把存單藏進去以後又粘好。
此外,他還把兌換的美鈔鑄封在一水泥包中,放在煙道眼下部,並用水泥上下裡外地封住;把巨額現金部分轉移到原籍的親屬處,部分兌換成美金存在北京的銀行。
檢察機關對姚家進行了兩次搜查,耗時9個多小時找出全部贓物。
外逃的官員動輒涉案上億
大陸媒體曾盤點動輒涉案上億人民幣的外逃貪官,以下僅舉幾例。
錢宏,原上海康泰國際有限公司原董事長,1993年外逃,涉案詐騙銀行資金近5億元。2002年6月5日從巴拿馬押解回國。
陳滿雄、陳秋園夫婦,廣東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原總經理和法人代表,1995年潛逃泰國,涉案:夥同銀行工作人員共同非法挪用資金4.2億元人民幣。後陳滿雄被判無期徒刑,陳秋園被判14年。
汪峰,佛山南海市口岸辦公室原副主任,1995年潛逃紐西蘭。涉案:貪污、挪用公款1,417萬元人民幣、1,321萬元港幣,2000年1月從被押解回國。
丁嵐,中國銀行北京勁松分理處原主任,1997年潛逃泰國。涉案:利用職務之便與他人合謀詐騙1.95億元人民幣,1999年8月3日押解回國。
蕭洪彬,上海大東江實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潛逃澳大利亞,涉案:非法經營7.6億美元,2000年4月24日被押解回國。
余振東,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2001年潛逃美國。涉案:貪污、挪用公款4.82億美元。
據大陸媒體此前報導,受賄是中共貪官斂財的主要方式。據統計,近30年,中國約有4,000名貪官外逃,平均每人捲走一億人民幣。
有評論認為,中共舉國反腐,反了多少次,反了多少年,結果是「貪官」越反越多,貪污數額越反越大,貪腐項目越來越花樣翻新。越反越多的貪官,國家職能部門愈演愈烈的巧取豪奪,令中國人民對中共的統治徹底絕望。
(記者張莉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