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2月20日訊】香港前行政長官(特首)曾蔭權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立,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位被判罪的卸任特首。高院法官今天宣布,週三(22日)判刑,曾蔭權還押候判。同時法官也表明,很大機會不會對曾蔭權判處緩刑。
綜合媒體報導,曾蔭權於2012年卸任後,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和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17日,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立,另1項收受利益罪,因陪審團無法達成協議,須待法院進一步審理。
下午2時多,曾蔭權在太太曾鮑笑薇的陪同下抵達高等法院接受聆訊。
他的律師團今日要求緩刑,不過,法官聽完案情後認為緩刑的機率不大,繼續將曾蔭權還押,待22日裁決刑期。
法官也直白地表示曾蔭權沒什麼機會獲得緩刑,現在要考慮的只是入獄天數的長短,在22日判決出爐之前,曾蔭權必需還押。
(責任編輯:許惠安)